省文化厅撬动政策杠杆 用文化凝聚力量支撑新农村发展

12.06.2015  18:06

□本报记者 张良娟

日前召开的全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推进工作会提出,要全面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和文化传承“五大行动”。文化传承行动如何实施?文化传承能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中发挥什么作用?6月11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省文化厅厅长郑晓幸。

激发全社会参与农村文化建设的活力

记者:在建设幸福美丽新村过程中,文化传承行动如何实施?

郑晓幸:实施文化传承行动,一方面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农村,切实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中心等服务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职能,用优秀文化引领农村社会风尚,加快建设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

与此同时,深化改革、创新思路、加快融合,推动面向村级服务的村文化体育中心与便民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中心、医疗卫生中心、农民培训中心、农家购物中心共建共享,发挥整体效益,推动我省村级文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社区文化、乡村文化、民俗文化,充分发挥群众的文化创造活力,让人人参与和融入新农村的文化建设、文化传播和文化共享,增强农村文化的核心价值和文化内聚力、传播力、影响力。

省文化厅将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利用政策杠杆激发全社会参与农村文化建设的活力和动力,扶持一大批民办文化单位和个体,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菜单式”和“订单式”文化服务,把政府送文化转变为“群众照单点菜”、“社会力量做菜”、“政府买单”新方式。对地广人稀的偏远山区、牧区,打破行政区划,整合资源建立公共文化设施,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流动设施的配送力度。大力发展农村群众文化理事会等新型制度,发展农民艺术学校和农村文化志愿者队伍,不断形成农村社区文化、乡村文化、民俗文化建设和服务主体多元竞争局面。

加强优秀文化传承创新和文化资源转化

记者:除了寓教于乐,引领农村社会风尚,文化传承还能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中发挥什么作用?

郑晓幸:底蕴深厚的优秀传统文化既是精神粮食,也是一笔丰厚的财富。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中,我们应该加强优秀文化传承创新和文化资源转化,用文化凝聚力量支撑新农村发展。

发挥文化创意的引擎作用,通过特色文化资源转化、精神价值提升、文化科技优化和创意营销拓展等手段,培育具有较强发展潜力、富有区域和民族特色的新农村文化产业品牌,既能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提供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更能促进农村产业的转型升级。

省文化厅将围绕农村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弘扬转化这一关键环节,进一步促进农村文化建设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努力推动农村文化建设与旅游、生态建设深入融合;把建设面向农村基层文化市场网络作为融入新农村现代服务业的切入点,支持民族地区挖掘特色文化资源,开展文化旅游服务和工艺品开发,满足当地群众和外来游客的服务和消费需求。我们还会将社会参与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传播、文艺演出和艺术品创作,以及文化交流、合作、贸易与推广等纳入农村服务业发展重点,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着力培育“铺天盖地”的富有增长活力、各具特色的农村小微文化企业,推动创意型小微文化企业成为发展农村文化生产的主体、促进消费的主力和扩大就业的主导,为增强建设美丽新村的经济实力,增添文化竞争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