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推村民自建小型公共设施 200万以下村民说了算

08.11.2013  11:11

    “有一种自家的事儿自己说了算的感觉,这样的方式让我们觉得自己的话和意见被充分尊重了!”看着1700米长的渠道和33口新建微水池,在田间地头发挥作用,蒲江县大兴镇炉坪村村民陈云这样说道,这席话也引起了2187位村民的共鸣。作为全市首批村民自建试点县(市)之一,这批项目的建设从申报、建设到维护,都有着全体村民参与的身影。

    2012年成都市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项目试点工作,在4个县(市)的16个村正式实施,政府部门“自上而下、一包到底”的建设方式,转变成“自下而上”的村民自建。建什么、怎么建、由谁建的主导权,都交到了村民手中。如今,在试点的基础上,这种建设方式将在全市推行。

     申报:需要建什么项目投票表决

    2011年

    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试点工作的意见

    在蒲江等4个县(市)的16个村进行试点

    10个项目开始实行村民自建

    直接受益农户达近4.6万人

    项目资金达1051.21万元。

    “政府引导,尊重村民意愿,最大限度发挥村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让他们成为项目建设管理的主体。”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组织实施的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主要针对每个村单项投资额度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受惠对象直接为村民的项目。

    从申报开始,就改变了以往“自上而下”的模式,村民议事会真正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村为基本单元,由村民议事会组织,通过逐户发放一事一议意见表,将群众所需的基础设施项目内容,进行梳理统计。然后召开村民议事会议,对筛选的项目进行投票表决,赞成票占60%以上的项目,作为村民自建储备项目,按照紧急和重要程度、得票多少排序,逐级汇总上报,所有信息还需进行公示。

     建设: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招投标流程

    根据区(市)县发改部门项目立项核准的招投标方式

    村民议事会需在所在镇、村张贴竞争性谈判公告

    列出实施项目的内容、实施要求、地点、工期要求、工程量等

    确定中标施工单位

    区(市)县行业主管部门、乡镇相关人员到会指导、监督

    据介绍,实施村民自建之后,“减少了政府包揽代建中许多不必要的程序,加快了工程进度,缩短工期四分之三左右。”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崇州市元通镇聚源村的一块农田里,一条水渠在杂草中延展开来,它的“身份证”上记录着“总长590米,灌溉面积190亩,资金来源为成都市市级预算资金”,该村党支部书记季云鹏还清晰记得,2012年4月该水渠开始试点村民自建,在一次议事会上以89%的投票率获得通过,“从申报、竞争性谈判到最终完工,总共才用了3个月。”季云鹏说。

    为让村民自建更加规范化、流程化,成都市相关部门还自主研发了GIS地理信息系统。从项目申报之初,所有信息都会上网公示,各级部门通过该系统的遥感影像技术,能清晰了解各地的基础设施建设现状以及申报的项目情况。(记者 董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