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烧草引山火 宜宾南溪森林公安局:罚款2000

11.03.2014  15:40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蒲可鑫 记者 马春莲) 3月10日,宜宾市南溪区仙村民胡某在地里清除杂草准备种玉米,为方便耕种,胡某用随身携带的一次性气体打火机将杂草点燃,不料,在风力的作用下火势迅速蔓延。

  胡某惊慌地奋力扑救,但是火势凶猛差点造成自身人身安全事故。最后火势在村干部及村民的共同扑灭后,胡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虽然此次山火给森林资源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是鉴于胡某在引发山火后积极扑火且主动投案自首,最后,南溪区森林公安局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其给予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