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热线]达州村民:安置房为何一建4年难竣工?

24.11.2016  05:32

曾经遭遇特大洪灾的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场周村部分村民至今没能搬进新居——

□本报记者 付真卿

` “我们等了4年了,安置房为什么还没建好?”日前,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场周村村民赵必道向本报反映。

2011年9月18日,场周村在一场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灾中遭受重创,全村90%以上的房屋被淹。赵必道所说的安置房,正是“9·18”特大洪灾后当地重建重点项目。但工程自2012年10月开工,时至今日已过去4年,仍未全部完工。日前,场周村村民致电四川日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和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反映迟迟住不进安置房的问题。

迟迟住不进的安置房

安置房位于场周村六组,在场镇边距渠江更远的一处山坡上。

记者在现场看到,几栋安置房的主体工程基本封顶完工,但还远未达到入住标准,地面是长着杂草的碎石泥地,灰色水泥外墙裸露在外,部分房屋的窗户还未安装。工地上并无人施工。

赵必道的房子位于其中一栋楼的夹层。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灾后重建安置房联建协议》,签订于2013年8月6日。协议后的3张收据显示,赵必道先后支付了3笔总共15.63万元的购房款。另一名尚未住进安置房的村民杨宗琼购房的时间更早,2012年项目启动之初,她就买了一套底层40多平方米的安置房,“当时我还在工地上打了几天工,包工头说最多一两年就能建好。”杨宗琼说,当时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是9.53万元,先期支付8.53万元,剩余的1万元等交房后再付,但杨宗琼去年返乡,至今仍然没有拿到钥匙。杨宗琼说,她隔三差五就会去工地上看看房子,“看上去就跟被废弃差不多。”“我们也正在为这件事头疼。”石梯镇党委书记李秋承认场周村安置房的进度很缓慢。今年5月,石梯镇党委换届,新上任领导班子的头等大事就是解决这个问题。

据李秋和石梯镇党委政府多名相关人士介绍,场周村在“9·18”特大洪灾中共有210户村民的房屋不同程度受损。场周村成立了灾后重建理事会,全面负责安置房的设计、造价、施工等,石梯镇政府则作为指导和监督机构。根据规划,安置房项目占地1公顷,分两期施工,一期建设120套,二期建设40套,于2012年10月开工建设。但截至目前,一期工程3个标段中,还有1个标段约40套房屋没有完工交付。

雪上加霜的建房资金缺口

对于安置房工期滞后的原因,石梯镇的回复是:资金缺口严重。“现在的缺口大约是300万元左右。”李秋说,根据上级的灾后重建政策,政府对于受损户的补助采取了两种方式,一种是村民自行购房,凭购房凭证领取2万元的现金补助,另一种是集中联建安置房,参与联建的村民可享受2万元的购房优惠。

这意味着,建房的资金除了少部分由政府下拨救灾资金外,其余大部分需要全体购房村民共同集资。

场周村由于紧挨着石梯镇场镇,重建过程中征地成本较高,“666.67平方米的价格是94.8万元。”据当时参加重建工作的石梯镇副镇长谭祖喜说,如果完全按照建设成本计算,最后的价格就算加上补贴,受灾群众也不一定能承受得了。

谭祖喜认为,资金缺口的扩大,还与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有很大关系。安置房修建工程启动后,很快又遭遇外部房地产市场的波动,石梯镇部分商品房价格下降,有的甚至低于安置房的价格,导致部分同意联建但还没有交购房款的村民反悔,更加重了资金困局。

引发广泛质疑的增资之举

为缓解场周村安置房资金困局,当地曾申请了一笔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但由于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此事进一步引发了场周村村民的广泛质疑。

按照2011年原达县县委下发《关于认真抓好“9·18”洪灾农房恢复重建工作的意见》,除了对购房或集中建房的村民有每户2万元的补助外,对于全垮户及D级危房户还有另一笔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此后,由于当时灾后集中建房资金缺口较大,原达县县委县政府又专门出文规定,将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打捆使用于灾后集中建房。

按照《达县201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符合D级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应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户口簿等证明材料。资料显示,2012年8月,场周村多名村民都签名提交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但记者向多名村民核实,他们均称没有提交过这个申请,也没有签过字,“当时村上只是叫收集大家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不知道做什么用。”一名村民说。

“资金申请要按户头上报,但钱又要统一使用,这样我们很为难。”场周村党支部书记严道礼解释,村上最终只有暂时瞒住村民,收取大家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争取先把资金申请下来再说,“我们是想过公示的,但如果村民知道他们申请了这个钱,有可能来要,但这笔钱又不能发到个人手里,宣传出去反而会惹来麻烦。”严道礼说,石梯镇党委政府对此事也知情。严道礼的说法得到了时任石梯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证实。

但此事最终没能瞒住。有村民得知了这笔危改资金的申请,怀疑村干部私吞了这笔钱,多次向信访等部门反映此事,要求公布资金去向。有村民向记者表示,这一情况也打击了他们出钱购买安置房的积极性。

记者在《石梯镇场周村灾后重建(2015年度)总账》中查到了这笔钱。票据显示2014年1月和8月,场周村先后收到3笔危房改造资金,这笔钱于2015年8月5日被记入总账,金额是178万元。石梯镇党委政府回复称,资金的确是统一使用到灾后重建安置点上,达川区相关部门也曾来核查过资金的使用,不存在镇、村、村民小组干部挪用贪占的情况。

落实乏力的信访回复

据记者了解,安置房工期滞后引发了场周村许多受灾群众的质疑,并通过信访方式反映过情况。2014年11月,达川区相关部门曾成立调查组调查此事,并作了信访回复。回复中“责成石梯镇党委政府深入了解场周村聚集点房屋建设问题,提出可行性方案,采取有力举措化解矛盾……及时交付房屋。”然而,距该信访回复时间已过2年,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该项工作依然进展乏力。

对于瞒着村民申请危改资金一事,信访回复称村、村民小组干部未及时向群众宣传解释相关政策,导致群众误解。但截至记者发稿,石梯镇和场周村仍没有公布危改资金的申请和使用情况。

对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申请与使用问题,记者咨询了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必须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或住房重建,打捆使用是符合相关政策的。但资金的申请应该由符合条件的家庭户主自愿提出,场周村的做法在程序上存在问题。

省委党校行政学教授罗振宇认为,场周村的情况反映了当地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意识的淡漠。“村干部认为钱没有挪用私吞,就不需要再跟群众解释,但这实际上侵犯了村民的基本权利。”罗振宇说,目前我省有一系列关于基层民主和村务公开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但惩罚措施还需要再完善。同时,上级党委政府应该起到更大的监督和解释作用。

李秋告诉记者,今年5月,镇上又筹措了部分资金,目前安置房的主体工程全部完工,“我们会尽一切努力首先保证受灾群众能尽快住进新房,剩下的问题再想办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