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大学生村官贪腐亟需做好财务管理

03.12.2015  10:38

2012年7月至10月,苏瑞武在担任二郎庙村党支部委员兼会计期间,协助高村镇政府从事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款的管理和发放,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25万元进行营利活动,非法获得收益852.27元。(中国青年网12月1日)

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主要目的是培养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人才、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各行各业优秀人才。2014年5月30日,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大学生村官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定位:一是培养了解国情、熟悉基层、心贴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干部、人才;二是增强基层组织建设、促农村发展、让农民受益。大学生村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生力量,作为“村官”应该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面对来自家庭和个人的压力,一些“村官”抛弃当初“带领村民致富”的理想,而沦为挪用公款的“利己者” 。从四川省简阳市一名25岁女大学生村官辜某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权帮助亲戚、朋友多丈量房屋和地面附着物,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80余万元,并从中获取“回扣”,最终被判入狱5年;到安徽省涡阳县大学生村官刘蕊拿了国家的危房改造费,而被捕;再到河南大学生村官苏瑞武,挪用公款25万元进行营利活动,非法获得收益852.27元……这些鲜活的案例无不令人反思。究其原因,在笔者看来,这既有一些“村官”个人价值理念的扭曲,更有村级财务制度的缺失。因此,预防“村官”挪用公款,避免类似“贪污”事件再发,需要补牢村级财务管理的短板。

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决算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理应建立一套完善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每年初,要求各村及社区本着“依法依规、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留有余地”的原则,在财政所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结合本村及社区上年度收支计划完成情况,并考虑本年度收支变化情况,编制全年收入、支出预算方案。年末,严格要求各村及社区搞好决算方案,报街、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批准后,由记帐会计做好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创新财务管理模式,强化动态监管。一是可以实行财务“代管”模式,将村及社区财务委托街财政所代管,坚持街、镇管钱不花钱,村民享有支配权,统一使用票据,有效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堵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做到源头预防;二是推行村及社区民主理财制,各村(社区)建立3—5人的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履行民主理财职责,审理各项财务收支业务,做到过程管理;三是签订干部“承诺书”,要求村及社区干部签订“承诺书”,明确规定责任主体,提高农村干部财务管理意识,做到责权分明。

“村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生力量,作为“村官”应该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该为私利而“贪污”。在新形势下,避免“村官”挪用公款等类似事件再发,我们要做好预防工作,需要补牢村级财务管理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