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反贪启示录:9村官私分扶贫补偿款获刑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刘韬 韩丹茜) 从化市良口镇高沙村9名村官集体腐败,在没有按照正常呈批手续审批的情况下,以“年终补贴”等名义,私分了扶贫专项补偿款、生态公益补偿金、政府征用小学租金等集体财产。广州市检察院昨日发布《反贪启示录》,公布了这起村干部共同侵吞集体财产窝案的特点以及集体落网的原因。
窝案:9名村干部犯数罪获刑
2013年至2014年期间,原从化市良口镇高沙村主任黄某强、书记黄某雄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政府租用高沙小学过程中,伙同村委会副主任黄某全、出纳叶某华、会计梁某财、调解员黄某洲、村委会会员梁某玲、肖某锋、肖某洪等村干部以村干部工资补贴的名义共同私分租金18.08万元。
此外,村书记黄某雄、村主任黄某强在为村扶贫项目购买养鸡场鸡苗的过程中,套取1.3万元,并在村扶贫项目篮球场建设及购置缝纫机过程中,收受贿赂款4.3万元,该二人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从化华熙温泉工程项目部负责人李某某的贿赂款1.5万元。村出纳叶某华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偿金3万元给其兄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
2014年12月,村主任黄某强犯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被从化法院判刑3年9个月。村书记黄某雄犯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刑3年。村委副主任叶某华犯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刑1年7个月。
此外,黄某全等六人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手段:谎报年终补贴,加大发票额
从作案手段来看,这些村官利用村事务上级征地部门掌握不够,群众不清楚情况,私自将租地款、扶贫款侵吞。如该村干部在没有按照正常呈批手续审批的情况下,将从化市新温泉项目办、良口镇征地办就租用高沙小学场地的租金18.08万元以年终补贴的名义进行私分。
同时,他们利用职务之便,以加大发票数额的方式套取扶贫款。如村书记黄某雄、村主任黄某强在为扶贫项目养鸡场购买鸡苗的过程中,加大发票数额到村委报账,套取1.3万元平分。
检察官:位小权大,上梁不正下梁歪
“位小权大,滥用权力”是第三大特点。检察官指出,村书记、村主任虽只是一个小小的“村官”,却掌握着村扶贫建设项目的采购、扶贫款的发放、扶贫物资的购置、宅基地的审批、集体财产的处置等大权,村里的事务基本上是二人说了算。
上梁不正下梁歪,其他村干部也各显神通想尽办法“捞钱”。
从化市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指出,这些村官集体落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他认为,主要原因是涉案村官法制观念极其低下,人生观、价值观异化。特别是普遍存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
高沙村的9名村干部都知道私分是集体财产的行为会损害村民的利益,然而受利益驱动和过年想‘捞一把’的想法,18万余元作为年终补贴被村干部瓜分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