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一村委会收回村民理赔款重分 回应:为降低其他受灾者损失

18.03.2015  10:40

四川在线消息(罗靖 四川日报记者 阮长安 付真卿 刘宏顺 文/图)3月8日,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宝珠村一村民致电四川日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反映称,2014年宝珠村大片油菜遭遇冰雹,保险公司原本赔付他家1100多元,这些钱已经到了粮食直补卡上,却被村干部要求取出“重新分配”,结果,实际到手的只有500多元。

为何已打进直补卡的农险理赔款要取出重分? 重分后的理赔款为何缩水了?四川日报民情热线记者多方走访,揭开谜团。

【如何重分】

9个组的25万余理赔款 重分给15个组

3月12日,宝珠村多名村民向四川日报民情热线记者回忆,去年4月18日夜里的一场冰雹,让原本丰收在望的油菜几乎绝收。然而村民们并不绝望,因为该村15个组从2009年起已经投保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油菜险。

去年4月19日一早,临江镇党政办将受灾消息通告给承保的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当地的农险业务负责人刘敏英带着10名工作人员,和区农业局、临江镇及宝珠等几个村的工作人员一起,分三个小组到宝珠村及附近受灾村现场勘验。

现场勘验后,去年5月,保险公司对宝珠村冰雹灾害进行了理赔。刘敏英提供的资料显示,这次理赔涉及宝珠村9个组,共882.6亩油菜,受损户数154户,受损程度均为100%,每亩实际赔付285元,理赔金额共计251541元。

宝珠村会计张秀英证实,当时保险公司的赔偿仅仅针对3、5、6、9、11-15组9个组,而其余的1、2、4、7、8、10组虽然都有不同程度的受灾,但没有赔偿。

去年5月23日,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到账。15组一村民投保了6亩地的油菜险,他的粮食直补卡存折记录显示,2014年5月23日,一笔1710元的存款打进账户。张秀英证实,这笔钱就是保险公司打入直补卡的油菜理赔款。上述9个组共有154人账上领到这笔钱。

但第二天,宝珠村村委会组织9个组的小组长出面,通知“领到钱的农户要将钱全部取出,交到村里”。15组一村民回忆说,组上来人收走了大家的直补卡存折,说油菜的保险赔偿下来了,但需要交到村里重新分配。事后统计,上交的油菜理赔款共涉及154户,共计251541元,与保险公司提供的理赔数据一致。

村会计张秀英连续忙乎了几天,将村民“上交”的钱一笔笔记账,重新分配给15个组的村民。该村留底的档案显示,15个组共投保了1692亩油菜,251541元重分后,每亩可以分到148.65元,最后多出来的25.2元,村里分配给了困难群众。

对于9个组154户油菜种植户而言,经过如此“重新分配”后,这笔理赔款实际到手比之前的金额减少了近一半。

【为何重分】

村支书称6个组没领到理赔款 不合理摆不平

为何理赔款要如此一进一出?宝珠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王雄解释说:“15个组都入了保险,又全都遭灾了,但只有9个组有赔偿,其他6个组肯定不干,这事不合理,也摆不平。”王雄说,理赔款还没下来时,村里就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干部和各小组长都参加了,“经研究决定,将理赔款平均分配给15个村民小组的参保农户。

3月12日下午,分管此事的临江镇人大副主席黄兴介绍,去年12月份,接村民投诉后,临江镇政府派人到宝珠村调查走访,发现确实存在“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村委会将已经赔付给村民的保险理赔款收回,并重新分配”的事实。黄兴认为,村委会这么做“最终目的是为了公平起见、降低同样受灾的6个组损失”,又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做出的研究决定,整个过程中“村委会没有截留理赔款”,没有明显违规行为。  

但3月12日四川日报民情热线记者调查此事时,12组、15组多名村民都表示,他们事前并不知道村民代表大会对这笔理赔款的研究决定。

为何15个组受灾,且都买了保险,却只给其中9个组赔付呢?

保险公司相关人士介绍,种植业保险的灾情勘验,一般是采取抽样的方式进行,当天重点去了重灾区勘验。从勘验结果看,宝珠村“几个重灾组油菜的综合损失程度只有60%左右,其他几个组受灾较轻,有些损失率不足20%,按规定达不到理赔起付标准。”为便于操作,实际赔付时,将宝珠村的综合损失“打包处理”:“共赔付了9个组,实际上按照100%的受损程度赔付,根据9个组当年投保面积882.6亩算,扣除5%的免赔率,每亩赔付了285元,共计251541元。”据介绍,这也是公司与临江镇及宝珠村沟通协商后才这么做的,至于赔付后村里如何后续操作,保险公司并不清楚。

黄兴也表示确实存在“打包理赔”的情况,但“这个事很复杂,不好细说”。

【应否重分】

理赔款属个人财产 村民代表大会无权重分

村委会有没有权力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决定重新分配已打入村民直补卡中的理赔款呢?3月17日,省民政厅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处处长冉敬军说,关键要看与保险公司签农险合同的是村委会还是村民。

冉敬军说,如果是村委会出面与保险公司签的合同,以所有油菜打包作为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可以认为保险理赔收益为村集体所有,村委会可以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法定程序商议理赔款的具体分配方式;如果是村民与保险公司直接签的投保合同,则这笔理赔款属于村民的个人财产,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都无权决定理赔款的分配。

3月17日下午,中航安盟保险四川省分公司提供的一份调查报告中提到,2013年宝珠村油菜保险投保过程是“由村委会组织农户投保,投保分户清单由农户签字确认,并在村委会进行了7天的有效公示”。

3月17日晚上,王雄在电话里再次确认,投保油菜险的是村民本人,村委会只是负责组织和协调,理赔的钱也应该属于村民本人。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蒋伟也认为,保险公司通过法定程序理赔并将理赔款打入村民本人账户,这些钱就是村民的合法私人财产,任何人没有权力要求重新分配别人的私人财产。

对于一些村民提出“打包理赔”是否合理的问题,中国保监会四川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农险的特殊性,勘察面积大、难度高,保险公司可用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勘验,但实际赔付时以“打包”的方式则欠妥,该局已对此事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