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医 乐山定向培育乡村医生

14.01.2016  10:43

 

财政补贴学费食宿费
        (记者  陈君)1月11日,周一刚上班,乐山市沙湾区牛石镇卫生院的全科医生季小松和护士周桃宇就匆匆出了门。沿着蜿蜒的山间小路,径直来到“签约户”牛石镇朝山村二组李建军家中,为他做例行检查。沙湾区共有5万多户城乡居民拥有了契约式家庭医生,乡村医生是其中不可忽视的力量。近日,乐山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进一步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全面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末,乐山市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意见》特别明确,建立激励机制,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要求各地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成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其待遇水平。同时结合实际,在保障在岗乡村医生工资报酬的前提下,将定额补助资金统筹用于乡村医生养老补助或购买养老保险。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原则上年满65周岁的乡村医生应退出乡村医生岗位,最高不超过70周岁。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对离岗老年村医实施生活困难补助。
        根据《意见》,乐山将大力实施“一村一医”项目。创新现有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模式,采取定向招生、定额培养等方式。与医学院校联办“民族班”或“乡村班”,培养一批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医学毕业生,市、县两级财政对在校期间的学费、食宿费进行补助。县级卫计部门与被培养人签订协议,约定工作单位、服务年限等事项,学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由县级卫计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安排进入村卫生室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考核招聘进入乡镇卫生院。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乡镇卫生院可按规定择优招聘在村卫生室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探索“乡聘村用”管理使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