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材料第十五期:泸州市正式设立信用建设管理机构

15.08.2016  23:34
  7月26日,中共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设立市社会信用管理服务机构的通知》(泸编发〔2016〕51号),同意设立泸州市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为市发展改革委下属正科级行政机构,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组织、指导协调、政策制定和综合管理等工作;同时设立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是建立和维护信用信息系统,开展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应用等工作。
  泸州市是四川省首个在发改部门正式成立专职信用建设管理行政机构的市(州)。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拓创新,主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信用建设专职工作机构落地的要求,为进一步扎实高效地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和人力保障,必将为泸州顺利通过国家中期评估和全面验收、提升经济发展软实力、建成区城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