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案被处分律师申请复查
京华时报讯 (记者张淑玲)昨天上午,被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 处分 的李某某案律师周翠丽,向律纪处正式递交复查申请书。
据了解,今年1月18日,在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中,为王某担任二审辩护律师的周翠丽发微博曝光了律纪处对自己的《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显示,2013年10月7日至8日,凯泰律师事务所与王某亲属签订律师聘请合同,并指派周翠丽担任李某某等人强奸一案中被告人王某的二审辩护人。2013年10月31日,市一中院二审开庭不公开审理李某某等人强奸案。自2013年9月5日起,周翠丽陆续在其微博、博客上发布了案件当事人的通讯内容、会见笔录、侦查卷中警方拍摄的现场图片、律师的现场勘验报告,并以文字形式披露了有关案件情况、有关辩护人的辩护内容及有关鉴定结论,对案件现场视频进行了描述。周翠丽在宣判后情绪激动,“拒不接受审判长的规劝”,离开法院后主动“向聚集在法院外面的人”介绍庭审情况等。律纪处决定,给予周翠丽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并建议司法行政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在1月23日、1月24日,周翠丽又在其微博贴出了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的一审、二审判决书。
昨天上午,周翠丽向律纪处递交了复查申请书,并拿到了律纪处一俞姓工作人员所开具的签收单。据签收单显示,周翠丽递交了两份复查申请,每份为4页。
“上次在网上发的那个辩护书,是我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写的,当时很气愤,觉得复查申请也没用,所以尽管知道自己是不对的,还是想把真相告诉公众,一赌气就发出来了,有点儿像大字报,”周翠丽称,对于此次向律纪处递交正式的复查申请,“是因为还怀有一点儿希望,争取一下(免予处分)。”
周翠丽在复查申请书中称,律协不应处分她,“律协应建议一中院处分法官,建议高法处分一中院。”
对此,北京市律协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针对李某某案律师违规违纪的调查仍处在申诉阶段,必须过30天申诉期之后,方可最后向社会和媒体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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