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东部部分产业必须西移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昨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产业转移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的政策措施。李克强在会上强调,东部沿海地区的部分产业必须要转移出来,转移的方向是中西部地区。
李克强指出,要顺应经济发展规律,优化生产力布局,引导东部部分产业向中西部有序转移,这对于促进区域梯度、联动、协调发展,带动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和贫困地区致富具有重大意义。
李克强说,“我出席非洲的世界经济论坛,各国领导人发言的核心问题就是,经济增长如何带动就业,促进社会协调、公平发展。”李克强说,对中国而言,保障中西部地区的充分就业至关重要。过去30多年,从西部地区流向东部地区的农民工,为中国经济作出了巨大贡献。现在的问题是,随着经济发展,东部沿海地区劳动力成本日益上升,产业竞争力开始有所削弱。
“怎么办?”李克强顿了一下说,“东部沿海地区的部分产业必须要转移出来,而转移的方向就是中西部地区。”
李克强说,要推动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必须要给中西部地区应有的动力支撑。“产业转移不能光由政府推动,更不能强迫企业去做。必须遵循市场规律,用低成本、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吸引企业自主转移。”李克强强调。
李克强现场点名相关部门,对于那些地处中西部地区,有利于产业承接的基础设施工程,近期要尽快拿出若干重大项目,全力推进。“不能东一点、西一点地撒胡椒面”。
李克强最后强调:“要在确保环境不被污染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引导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引导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
>>“产业西移”五项措施
1.营造承接产业转移的良好“硬环境”和“软环境”。加快改善中西部交通、信息、能源等基础设施,强化财税、金融等服务。
2.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注重政策引导,促进东部地区产业创新升级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加工组装产能向中西部转移。结合“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建设,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3.发挥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强化资源型产业布局导向。有序推进西部煤炭和现代煤化工、西南水电、北方风电、沿海造船等基地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除热电联产外禁止新建燃煤发电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4.深化产业国际合作。在西部地区建设向西开放产业平台,支持优势企业到境外开拓市场。
5.实施差别化区域产业政策,切实保护环境,节约集约用地用水。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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