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警权威解答:为什么要全面淘汰黄标车?

01.08.2017  08:52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付真卿) 近期,成都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淘汰黄标车行动。成都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和时间,并对全市范围内的存量黄标车实行限期全面淘汰。行动开始后,许多市民对于黄标车的概念仍存在误解,对于为什么要全面淘汰黄标车也存有疑惑。7月31日,成都交警权威解答了市民最为关切的一些问题,并向全市黄标车车主驾驶人发出一份公开信,希望得到理解和支持。

1、什么是黄标车?

黄标车,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通常是指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

2、黄标车的危害有哪些?

一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汽车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颗粒物,达到一定浓度时,就会危害人体健康。黄标车由于出厂技术性能低、使用年限长、维修保养差等原因,尤其是其污染物排放值相对较高,并且污染物都是近地面排放,处于人群的呼吸地带位置,因而对人体健康,特别是呼吸道有较大危害。

二是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据统计,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约相当于20-30辆国Ⅳ车的排放量,仅占汽车总量10%的黄标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到了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60%以上。由于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多集中在低空层面,且污染物中的氮氧化物是诱发光化学烟雾,也就是“阴霾”天气的主要污染物。因此,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民生举措。

3、淘汰“黄标车”的有关依据是什么?

(1)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环境保护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五部门分别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发[2014]130号)和《关于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128号)等文件,明确了治理淘汰黄标车相关要求。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令2012年第12号)、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川办函〔2017〕102号)等国家、省、市要求。

4、如何自己判定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

(1)首先最简单的就是观看车辆在曾经的车辆检验中是否领取黄色环保标志。(2016年起停止发放)

(2)可以登录“ 机动车环保网

(3)可以向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锦江区海桐街69号环境监测大楼九楼9005,电话61359757)提出鉴定申请,并在成都市锦兴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犀方路)进行鉴定。

5、车主办理“黄标车”注销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故机动车所有人注销“黄标车”应将车辆交售回收公司,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任一丢失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目前成都市兴原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是经成都市政府商务局认证的唯一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且已设立注销登记服务站,可将机动车交售给成都市兴原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并在兴原服务站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办理注销登记业务无需缴纳任何费用。该公司地址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化工新村24组,咨询电话为82003666。

6、车主名下的“黄标车”逾期未检验,或违章未处理,可以直接申请报废吗?

可以直接报废。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应当将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故若“黄标车”处于违法未处理状态直接报废的,不能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7、车主名下的“黄标车”已灭失的,该怎么办?

车主本人应当持身份证明以及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号牌遗失的可以不携带)到属地交警分局、交警大队核实后处理。

8、“黄标车”注销后,原号牌还能继续使用吗?

在所属车、证正常状态下,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使用一年后即可以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申请时限自原注销后一年内可以提出。但需将该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处理完毕。

致黄标车车主及驾驶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黄标车车主(驾驶人):

您好!

当下,我市正在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为实现把成都建成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美好愿景,让成都的天更蓝、水更绿、城市更亮丽、生活更宜居,市委市政府正在高位推进“三治一增”行动,在“铁腕治霾”十大行动中,坚决淘汰黄标车就是其中之一。这是对广大市民美好生活向往的积极回应!

汽车尾气排放对城市空气质量造成巨大影响,“黄标车”作为高污染排放源,正在污染我们赖以生存的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而根据我们的车管系统显示,您的爱车正是源头之一。

据科学研究表明,机动车尾气排放是造成灰霾现象频繁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黄标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明显高于绿标车,以汽油车为例,1辆黄标车的尾气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同排量14辆国Ⅲ标准或28辆国Ⅳ标准绿标车的尾气污染物排放量总和。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特别是加快淘汰黄标车,是改善我们生存环境的空气质量、保障我们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举措。

驾驶黄标车上路,将会给您带来诸多不便。您将在每天全时段不能进入绕城高速以内;驾驶未通过环保尾气检测、机动车安全检验的黄标车上路行驶,您将被依法处罚;如果您的车辆是货车,您将不能办理《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

亲爱的黄标车车主,请您尽快联系我市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付给他们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对车辆已灭失的,请您携相关证件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各区(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或城区各交警分局办理注销。

亲爱的黄标车车主,为了您的方便,也为了我们生活的环境更美,天空更蓝,空气更清洁,请您尽快前往为您的黄标车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