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使用权“两权分离”,农村用水“流”起来——试点“小农水”调查
16.06.2015 12:00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泸州市江阳区不断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等硬件的投入,使4.5万农民受益。 刘学懿 摄
□本报记者 王成栋
6月11日,苍溪已半个月没有下雨,但五龙镇灯照村村支书尹文奎却并没有愁容,村里1200亩水稻也早插播完毕。
让尹文奎安心的,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证》,凭借它,村里的18口山坪塘全部承包、流转出去,每年收入达4万元以上。根据合同,业主必须承担山坪塘管护责任,并优先保证农户生产生活用水。
2010年,我省开始探索小农水工程确权颁证,明确产权人“所有、使用、经营、管理、分配、处置”六权。迄今,成都、巴中、广元等地陆续完成试点,全省累计发放产权证书20万份。近日,《四川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指导意见(试行)》下发,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并明确将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分离,分别予以确权颁证。
改革大幕即将全面拉开,记者走访巴中、广元等先行试点区,了解试点探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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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2015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