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完成城市执法省级机构设置 结束城市管理“多头执法”局面

05.12.2017  13:41

  省住建厅城市管理处和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成立

  省住建厅城市管理处负责拟定全省城市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由原省建设监察总队更名成立

  本报讯(记者 罗之飏)近日,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处和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成立。作为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此举意味着我省已完成城市执法省级机构设置。

  按照机构职能设置,省住建厅城市管理处负责拟定全省城市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由原省建设监察总队更名成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城市管理执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全省各地城市管理执法。

  今年1月,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此后,我省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均按照这一部署逐步实施。机构设置上,目前除新成立城管执法省级机构外,我省已有攀枝花、德阳、遂宁等11个市(州)和51个县(县级市)完成了城管机构综合设置。人员管理上,省城管系统处级以上城市管理执法干部已完成轮训持证上岗,全省8237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完成持证上岗,占全部执法人员的84%。平台搭建上,按照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城市执法管理全过程必须录入网络平台,作为城管工作考核依据,目前省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已搭建完成并开始运行,全省18个地级市均建成了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其中17个地级市和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随着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的成立和市州县城管机构综合设置陆续完成,原先城市管理“多头执法”的局面将不存在。今年初,省住建厅进一步完善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定和实施标准,对省市县三级共计453项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了规范、细化和量化,目前这些裁量权经完善后的省级层面行政处罚事项已全部委托给新成立的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实施。

  据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在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成立的同时,省住建厅推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即将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原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已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目前,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已集中行使,广安、遂宁、雅安等5个市(州)和29个县(县级市)已实现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

  此外,今年我省还陆续在内江市、德阳市城管局等单位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两类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原标题:结束城市管理“多头执法”局面 四川完成城市执法省级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