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机动车车检改革:9月1日起 6年内私家车在家办理车检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黄云 四川日报记者 李丹)近日,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发布了车检改革18项新政,推出私家车6年内免检、异地检验、预约检验等一系列便民措施。4日上午,四川交警、质监部门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机动车车检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和具体便民措施。
相关负责人表示,9月1日起,符合6年内免检条件的私家车车主,可前往各交警分局、大队,违法处理服务窗口办理申领检验标志业务;此外,9月1日起,四川各市州交警部门按照实际情况开展快递办理6年内私家车免检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车免检政策。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其他新出厂的机动车,包括进口机动车,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不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但出厂后2年内没有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在注册登记前发生过交通事故的,仍然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执行6年内免检政策。实施时间——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从2014年9月1日(含)起实施。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然执行原检验规定。从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没有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然按照原规定上线检验。
适用车型——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凡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免检车辆,6年内仍然按照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注册登记超过6年后,仍然按照规定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含15年)的,仍然按照规定每年检验2次。对不符合6年内免检条件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通过信函、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提醒车主按规定办理检验业务。
办理程序——调整免检车辆申领检验标志程序,对6年内免检车辆,每2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公安交警部门也不再查验机动车,只审核《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核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符合规定的,核发检验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并将《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包含异地申领申请表)长期妥善保存,在车辆办理转出至省外车辆管理所时装入机动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