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阻击战当中

03.02.2020  20:1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以及中共中央《通知》精神,既是动员令,也是宣言书,更是军令状。

  疫情发生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紧急动员、快速响应,积极应对、周密安排,各项防控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大敌当前,每个人都是防控主体,各环节都是防控一线,任何一点马虎,任何一个环节“掉链子”,都可能让病毒乘虚而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应急管理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迅速成立了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并在1月26日向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机关党委、驻机关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发出《关于做好春节期间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必须高度重视,落实防控责任;及时报告,建立日报制度;以身作则,规范自身行为。

  我省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1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Ⅰ级响应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机关党委、驻机关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组织动员党员干部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扎实做好本部门的防疫工作,切实履行防疫管理责任。进一步关注重点对象,关注外出到疫情重点地区返川或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对象的人员;关注参加过群体性聚会的人员;关注外出到疫情重点地区未返回人员。进一步严格日报制度,每日及时准确报送,重大情况要立即报告。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主动接受属地管理;坚决杜绝群体性聚集、聚餐活动;切实加强自我防护。进一步考察识别干部,在防疫工作中考察、识别、评价和锻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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