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机关报:精神病院长公款租车私用被免职
原标题:公款租私车,“绕道”一样走不通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金来 通讯员 吴国荣 王李娟
“经研究,决定免去林祁同志柘荣县精神病防治院院长职务。”日前,林祁收到福建省柘荣县卫生计生局发来的处理决定,懊悔不已。此前,他因违规租用车辆和报销私人费用,已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全县通报。
事情还得从一起举报说起。2015年9月,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县精神病防治院院长公车私用问题。县纪委工作人员产生疑惑:该院没有配备公务用车,哪来的公车私用?难道是群众举报有误?
为搞清事情真相,县纪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该院财务情况进行初步核查。其间,调查组发现了一个疑点:2012年至2014年间,其账目上多次出现报销闽JG2632和闽JB6031两辆车的油费单据,共计2.75万元。
“车是租来的,用于单位下乡和出差。单位没有驾驶员,车我在开,租金和油费由单位出。”林祁面对调查人员询问老实交代,“上下班也开租来的车,平常将车停在家里。”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换汤不换药”、披着公款租车、私人使用“隐身衣”的违规用车问题浮出水面。原来,2012年9月的一天,林祁将自己名下 车牌为闽JG2632的车过户给朋友郑某,车号变更为闽JB6031。接着,他又以县精神病防治院工作需要为由与郑某签订租车协议,租期一年,租金1.8 万元。租赁期满后,林祁并未停止使用该车辆,直至2014年,这辆车一直为该院公务和他个人使用,他还在单位报销私人油费数千元。(本报记者 陈金来 通讯员 吴国荣 王李娟)
【执纪者说】
企图以公款租私车来规避监管,“公车私用”穿上“隐身衣”,是“四风”问题新变种,隐蔽性强、欺骗性大。林祁何尝不知公车私用违纪,但因为存在 侥幸心理、琢磨“变通”想法,守不住纪律底线,最终没能逃脱群众的监督和党纪处分。严守纪律不容“绕道走”,一旦触碰纪律“红线”,必然受到严处。——柘 荣县纪委 游卫民
责任编辑:倪子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