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发布:比15年前有所增加

27.11.2014  22:28

  法制晚报讯(首席记者李洪鹏)今天,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9年颁布实施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予以印发。

  法晚记者对比1999的标准发现,在中央机关方面,新标准处级及处级以下增加3平米。

  在省级及直属机关方面,新标准则正局级和副局级增加6平米,处级以下增加3平米。

  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和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的,所有人的使用面积全部增加,其中,市(地、州、盟)级副职与县(市、旗)级副职每人增加面积最多,为12平米,市(地、州、盟)级正职与县(市、旗)级正职每人增加10平米。

  在省级及直属机关、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方面,1999年版的“处级”现在改成了两部分,分别为正局(处)级与副局(处)级,在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方面也是,“直属机关科级”也分成了正科级和副科级。

编辑: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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