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局切实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许可管理

19.09.2016  20:31

为进一步抓好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从抓好许可管理着手,督促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齐抓共管做好单位职工食堂的安全保障。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健全管理组织机构,规范内部安全操作,配备安全设施设备,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做到持证开办职工食堂。

  二是开展监督检查,明确办理时限。组织执法人员对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进行拉网式的监督检查,要求仍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单位职工食堂限时向当地食药监局提出办证申请。地方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逾期仍未办理许可证而继续开办的,将追究主办单位的法律责任。

  三是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明确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是自办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以单位负责人、企业法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自办食堂安全管理,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着力于事前防范和事中规范,不断提升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督促落实行政区域和行业安全主管责任。明确各乡镇和负有管理企业、事业单位职能的部门,要落实行政管理区域和行业食品安全主管责任,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和职工食堂的调查摸排工作,督促下属有关单位履行职工食堂许可申报义务,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家,督促其加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按要求、按时限办理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