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启动实施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07.07.2016  00:07

按照四川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安排,全省从2016年6月起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作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市本级和东区、仁和区根据省里的试点要求,将市、区两级主导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人社、财政、编制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以及部分有代表性的事业单位纳入首批试点。6月14日,市社保局召开了全市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暨业务培训会,市、县(区)两级社保机构负责人及市本级各试点单位人事、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社保局局长贺江都同志对全市做好试点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强调指出七点: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全市社保经办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二是要在人员身份认定、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征缴、养老金计发等方面加大研究力度,要强化政策理解,掌握标准条件,熟悉操作程序;三是要明确部门责任,按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省里规定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工作;四是此次纳入试点的市本级参保单位会后要尽快按照市社保局的要求做好2016年度缴费基数申报、退休人员待遇发放信息核对等工作,特别是要做好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外待遇的发放方式改变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处理预案;五是纳入试点的县(区)社保局要尽快向县(区)政府汇报,争取得到县(区)委及政府的支持,积极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保证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做好参保人员特别是退休人员的宣传解释工作;六是暂未纳入试点的县(区)社保局要尽快做好第二批试点的准备,选定试点单位,做好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七是各县(区)社保局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作为今年整个社保经办工作的重点,确保全市“机保”全面顺利启动实施。

会上,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合作银行对试点工作流程,参保人员数据申报以及财政资金流动、缴费方式等工作的注意事项做了详细的讲解,对近期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进行了细化,对市本级参保单位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和明确。

会后,纳入首批试点的东区及仁和区将按照会议要求在近期内召开启动工作及培训会,开展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