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本级职工医保支付金额提至35万/年/人 30多万人受益

24.02.2017  10:12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春华) 从3月1日起,2017年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暂由原每人每年29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5万元。这是2月2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的,据悉此举旨在稳步提高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

35万元是个暂时数据

省人社厅医保处相关人士介绍,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方案,一个自然年度内,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确定。2017年暂由原每人每年29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5万元,待2016年成都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正式公布后调整。“35万元是个暂时数据,是根据2015年的成都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测算的,等2016年成都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正式公布后,会在这个基础上乘以6确定2017年的最高支付限额。”

除提高支付待遇,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类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每年1500元上调至每年2500元。

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扩大

此外,为减轻省本级参保人员医疗负担,门诊特殊疾病的病种和覆盖面也有所扩大,例如:将青光眼、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纳入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第一类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将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第二类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将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第一类门诊特殊疾病高血压(II III)调整为高血压;将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第二类门诊特殊疾病肿瘤病人的补充放化疗及手术后门诊支持治疗调整为恶性肿瘤病人门诊治疗。将肝脏移植手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

在上述病种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是首次纳入省本级门特疾病管理范围。而将高血压(II III)调整为高血压,意味着高血压(I)患者也可以享受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此外,将“肿瘤病人的补充放化疗及手术后门诊支持治疗调整为恶性肿瘤病人门诊治疗”,则意味着一些晚期癌症不宜动手术的病人,不用住院治疗,也能享受到此类病参照住院治疗报销标准进行的报销。

据了解,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一类门诊特殊疾病主要是糖尿病等慢性病,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二类门诊特殊疾病主要指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等重病。

目前,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约为30多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