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遂宁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16.10.2014  17:49
本月起遂宁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来源:四川新闻网
  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10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分级诊疗制度以“基层首诊”为核心,用“双向转诊”的方法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乡镇)”的就医格局。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张耀辉告诉记者,医务人员在患者生病时,将根据患者的病情、医疗机构的就诊能力和患者的就诊愿望,合理选择医疗机构为其进行治疗。
  据了解,分级诊疗的核心是“基层首诊”,意思就是在基层医疗机构进行首次诊疗。其中,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心卫生院、以及在市、县(区)城区及乡镇举办的一级民营医院进行第一次疾病诊治的都属于基层首诊。通过分级诊疗,使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缓解大型医疗机构拥挤、就诊困难的情况。如果病人的病情需要转往上级医院,在充分遵循自主选择权的情况下,可由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将患者转往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经上级医院诊断明确、治疗后病情稳定、进入恢复期或符合相关转诊条件的病例,再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康复护理,这也就是目前分级诊疗中正逐步完善的“双向转诊”制度。
  那么究竟哪些病该在哪种医院进行首诊?为此我市也率先在全省范围内作了明确。其中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病种包括急性胃肠炎、急性支气管炎等40种,县区级医疗机构首诊病种包括神经性皮炎、急性淋巴节炎、囊肿等80种。
  此外,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后,医保政策将加大向首诊医疗机构倾斜的力度,对不按分级诊疗原则,不履行转院手续越级治疗的参保人员,降低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目前,我市的报付标准具体方案还在细化当中,预计将于2015年1月正式发布。(遂宁日报实习记者 范晶 王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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