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创新作为 书写雁江检察未检风采
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实习记者 高敏)近年来,资阳市雁江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查科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创新开展了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辅导、行为矫正工作。该区检察院未检科先后两次被资阳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该院创新工作机制,也获得了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制保障制度创新事项奖。
成立未检机构 完善工作机制
2011年4月,雁江检察院在资阳市内率先成立了未检科,其中有2人取得了心理咨询师(三级)资格,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3年4月,该区检察院未检科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相关机制,对建立合适成年人队伍、完善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制度、加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工作和落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工作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据悉,雁江区检察院未检科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落实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讯问、亲情会见、分案起诉等制度,积极开展诉前引导、庭审感化、案后帮教工作,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以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增强办案效果、增强矫治效果。
延伸检察触角 开展心理辅导
针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犯罪原因,雁江区检察院对未检工作进行了深化和完善,明确了心理辅导、行为矫正工作的内容和程序,以确保该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同时还建立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研究基地,为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辅导、行为矫正提供了理论依据,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今年3月,雁江区检察院正式建立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基地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该基地设置了警示教育、心理咨询室等8个功能室,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将预防、关爱和心理干预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并利用“未成年人基地”对20余名留守儿童开展了心理辅导和法制讲座活动,有效的促进了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强化了他们遵纪守法的观念。
截至目前,雁江区检察院已对26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涉罪人员都已重返校园或务工,无一人重新犯罪,相关被害人也已摆脱心理困扰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