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几年 蜀乡有哪些掘金机遇?

09.12.2016  12:35

 

      □记者 刘佳
    未来几年,我省农业发展的整体政策导向如何?有哪些种田利好政策和增收致富机会?在政策方面我省有哪些支持举措?此次公布的《四川省“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都有明确提及。
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产业融合
    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在种养方面扩大饲用青贮和鲜食玉米种植,建成马铃薯产业强省。茶业坚持名优绿茶为主,大力发展大宗绿茶、工夫红茶、茉莉花茶和藏茶;蔬菜重点发展攀西地区冬春喜温蔬菜、川南 “春提前”“秋延后”蔬菜、盆周山区高山蔬菜;中药材重点发展道地药材;大力发展规模养殖场,建设百万亩江河湖泊库区生态渔场,着力建设一批精深加工示范园区,在优势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采后商品化处理中心,打造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高端产品。
    在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我省将推动粮经饲统筹、农牧渔互动、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引导支持发展农村电商、农村养老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创意、体验农业,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农村经营性养老服务和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农民工和大学生返乡创业则是融合发展扶持重点。
    加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建设一批农业主题公园、农业观光园、农业科普园等,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旅游资源开发,大力发展森林体验、野生动植物观赏教育等,加快发展森林康养等生态康养产业。
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
    我省将继续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将支持扩量,出台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办法,完善扶持政策,支持参与当地主导产业、开展初加工;对农民合作社,将创建一批示范社,鼓励联合,发展产加销服一体经济,不断完善财税、金融、用地、用电和人才培养等扶持政策,财政项目优先向评级较高的合作社倾斜;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加快农产品加工园区基建,引导通过兼并、重组、以商招商等方式做大做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建立认定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统一颁发证书,探索构建配套扶持政策,推动新品种新技术率先转化应用。
    规模种田,须有社会化服务助力。我省将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统防统治等服务。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等方式引导各类服务组织在农产品保鲜、贮运、加工、销售及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扩大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和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
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推广造血式扶贫模式
    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充分发挥农业产业扶贫基础性作用,大力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推动行动,到2020年初步形成 “跨乡联县”特色支柱产业体系,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在资金项目立项安排上对贫困地区倾斜支持,每年投向贫困县项目资金原则上不低于50%,还将用好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支持贫困户以资源、资产等入股参与产业发展。
    我省将推广 “政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的造血式扶贫模式,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股份合作、保底分红、二次返利等多元利益联结机制,共享产业发展成果。
    同时,我省将推行农技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与技术帮扶实效挂钩,实施 “千乡万村送农技行动计划”,四大片区驻村农技员、贫困村负责人全覆盖培训,到2020年力争每个有条件贫困农户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
    征求意见稿明确我省将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小型水利工程和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颁证,深入探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颁发土地经营权、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证书。出台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管理办法,赋予法人地位。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
    我省将继续支持、鼓励农户通过流转土地和林权获得租金收入;引导农村产权入股参与产业发展获得分红收入。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到农户,探索将财政支农资金形成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到农户,让农民长期分享资产收益。
    同时我省将继续积极争取国家在生态补偿、农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继续落实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民培训补贴等政策,扩大补贴范围和规模,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