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几年 农民进城会有哪些福利?

29.12.2016  19:33

 

      日前,四川省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54%左右,并且定制了一系列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福利套餐”,那么,未来几年,进城的农民将享有哪些便利?

    农村人口城里落户更容易

    户籍制度改革是直接影响农村人口能否在城里落地生根重要因素。那么,在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户籍制度将如何改革?城里的学校,农业转移人口的子女能否就读?生病了,看病就医有没有保险?

    《意见》提出,全面放开除成都外的城镇落户限制。除成都外,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用3年时间,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全面放开对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落户限制;成都市实行居住证积分入户和条件准入双轨并行的落户政策,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合理引导人口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等重点区域转移。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多项权利和便利。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等六项基本权利和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等七项便利;鼓励各地不断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缩小与户籍人口的差距;把居住证持有人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有保障。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接受学前教育;实施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政策;实施新市民培训计划,每年培训60万人以上,推动农民工稳定有序融入城镇;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经办运行机制;对居住证持有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按照参保城镇居民标准给予补助。

    农民进城住房有保障

    农民进城后,首先要解决住房问题。住在哪里?住什么样的房子?对不具备购房能力或没有购房意愿的人,如何保障他们有房可住?

    《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性措施。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供应制度。健全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对具备购房能力的常住人口,支持其购买商品住房。对不具备购房能力或没有购房意愿的常住人口,支持其通过租赁市场租房居住;对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

    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落实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大力培育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市场供应主体;鼓励新建租赁住房,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住宅设计的有关规定改造后出租。

    同时,《意见》提出要完善住房租赁补贴制度,通过政府发放补贴、市场提供房源,支持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