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司法实务”培训在眉山举行

24.01.2015  02:38

        中新四川网1月23日电 (刘刚)记者23日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第二家“预防惩治侵犯留守儿童权益犯罪联动机制”试点中级法院。据悉,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司法实务培训班”于22日-23日在眉山举行。

        据了解,为了不断提高未成人保护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并推动未成人保护相关工作的开展,此次培训班不仅有省高院、21个地市州中院、成都铁路运输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法官参训,还邀请了眉山市、区(县)两级政法委、公安、检察、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民政、妇联、团委、教育等相关单位人员参训。

        据介绍,本次培训班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薛淑兰(最高法院刑一庭原副庭长(正局级))、赵俊甫(最高法院刑一庭助理审判员)和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流浪乞讨儿童救助处处长倪春霞及山东青岛中院少审庭庭长刘伟分别就“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相关法律问题”,“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指导意见解读及当前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主要问题和应对措施”及“青岛市预防和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等相关课题做了精彩的讲授,并与参训人员进行理论与实践的交流。

        眉山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培训班的顺利召开,将为进一步推动眉山市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