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卖酒拟最高罚2000元

27.11.2013  14:03

    昨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了《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其中拟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产品,违者最高可罚款2000元。同时,加大对假冒伪劣名优白酒等的处罚力度、增设对白酒“地理保护标志”的保护及加大对生产企业周边大气和水资源的保护等。

    顾客或需出示身份证

    《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规定,酒类商品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的酒精饮料,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发酵酒;白酒、白兰地、威士忌等蒸馏酒。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产品。

    昨晚,记者在蓝水湾小区附近的小超市遇到了一个买啤酒的中学生。“还要出台这种规定啊,以后爸爸也不能让我帮忙买啤酒了,哈哈!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商家可在卖酒时查看顾客的身份证件确认年龄。对于擅自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产品的商家,最高可罚款2000元。

    设白酒地理保护标志

    此次《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增加了对白酒“地理保护标志”的保护,鼓励白酒生产者申请使用“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我省将制定并发布知名酒类品牌准入制度,建立知名酒类品牌资源保护区,加强对知名酒类品牌企业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

    我省目前还有4000多家白酒生产作坊,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无法办理酒类生产许可证。今后,这些“小作坊”可以通过备案登记制度“转正”。为加强对四川名优白酒的保护,四川规定所有产品采取溯源机制。消费者如买到假酒,可以投诉、追溯问题环节,再逐级追查。记者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