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 四川这样保护“少年的你”
新华网成都6月2日电(郑玮)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四川将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邓为5月31日做客四川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时,以“健全体制机制 拓展服务内容 提升保障水平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为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交流。
邓为介绍,这次修订,法律条文从原有的7章72条扩展到9章132条,新增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两个专章。
据介绍,针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落实,四川省民政厅结合实际,确立了“5+1”工作任务。即开展一部立法调研,就是按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建立一套协调机制,就是建立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议事协调机制;设计一系列宣传活动,就是会同法院、检察院、网信、司法、教育、公安、共青团、妇联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系列活动;推动一批标准化阵地建设,就是结合“十四五”规划,在市、县建设或转型升级一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在乡镇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在村(社)整合建立一批标准化儿童服务中心;搭建一个信息平台,就是结合12345热线,开通运营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统筹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平台;还有筹备召开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现场会,打响四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贡献“四川范本”。
“只有先知道法律要求,才能把法律要求落实到行动上。”邓为表示,四川还将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扩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率。目前,省民政厅已联合司法厅等11个部门,印发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将5月的最后一个周确定为主题宣传周、6月确定为主题宣传月,计划用一个多月时间,集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再将宣传工作转入常态化。此外,四川将开展包括现场宣传活动、评选竞赛活动、专题学习培训等4大类12项线上与线下活动,让未成年人保护法走进百姓生活。
责任编辑:李婷玉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