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创新机制 小农水建设显实效

19.05.2014  13:45

    小型农田水利既是农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条件,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保障。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都提出,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则是这个“重点任务”中的重中之重。
  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都强调“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快推进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既是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内容,又是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的具体行动,也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2013年,地处川北门户的朝天区第一次入选小农水重点县。在此前的农田水利建设任务基础上,根据《朝天区农田水利综合规划》(2009-2020)内容,计划在三年(工程规划建设期为2013—2015年)内完成全区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83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14万亩,改善灌面2.24万亩,全区有效灌面达到14.23万亩,使有效灌面占耕地面积的比重提高51.83%,达到62.41%;新增节水灌面2.76万亩,使节水灌面从2.99万亩达到5.75万亩,占有效灌面的61.17%,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面0.3万亩,占有效灌面的4.46%,提高比重75%;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45达到0.58;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由现有的10010万公斤,增加到11210万公斤;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200万公斤,提高11.99%;改革管理体制,使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主体,改革率达到85%以上;项目区农民人均拥有灌溉耕地由原来的0.48亩达到1.04亩;村有效灌溉面积达到3.04万亩,浇灌面积达到5.87万亩,耕地灌溉率达到82.1%;项目区人均新增蓄水能力55.14m。
  新的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这就要求水务工作者们必须深化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认识,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新精神。
  区水务局高度重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把“小农水”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视其为加快朝天水务改革、水务发展的一次机遇,展开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变革。
  强化组织领导,建章立制。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由区长伏玉琼牵头,成立“朝天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具体开展该项工作。为保障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的顺利实施,区水务局施行责任量化、考核奖惩、督查通报制度,对各个小农水项目区进行目标考核,项目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明显的增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业增产增收更加有保障。
  创新机制,完成基层水务和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在项目区内,组建9个水务片站,各乡镇成立水务管理协会,各村建立用水协会, 构建起区、乡、村三级联动的水务管理机制,并在全省推广。被省上评价为:一个农业小区、人口小区、水利小区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上有了“大动作”。出台《朝天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广朝府办发【2013】68号),要求严格实行“先改后建”,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对项目形成的资产明晰产权,归项目主体所有,以农户自用为主的,其产权归农户个人所有。产权除归农户单户的工程外,其余基本都划归用水协会进行管理。
  因地制宜,坚持“整村整乡推进、集中连片”的建设原则。采用“长藤接瓜”的模式,将朝天镇、沙河镇和陈家乡“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区,连块成片组成18个“微型灌区”。通过2013年规划建设,新建渠道62.03km,整治渠道61.05km,配套新建渠系建筑物117处,改造56处,整治山坪塘64处,新建提灌站20处,整治提灌站19处,新建石河堰5处,整治石河堰14处,新建蓄水池814口,高效节水灌溉工程0.1万亩。保证每处水源工程形成一个水源稳定的灌溉体系,确保建成一处“微型灌区”,就基本解决一个或数个“旱山村”、“缺水村”,切实提升项目建设实效,惠及18个村3.4万农户,新增及改善有效灌溉面积1.63万亩,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
  


发布者: 信息中心 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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