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望奎县公安局长购置气派办公家具受处分
28.11.2013 22:52
本文来源: News.Sina.com.Cn
人民网哈尔滨11月28日电 (邹思文)11月28日,绥化市望奎县就日前被媒体曝光的公安局办公场所超标,违规购置气派办公家具一事,做出处理决定,公安局局长、政委等主要领导受到纪律处分。
据通报称,目前,望奎县公安局办公室超标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购买的豪华办公桌椅已全部上交到国资部门,现正由国资部门进行拍卖处理;发票造假问题,由于望奎县公安局并不知情,属家具销售方单方面行为,公安局已要求家具销售方开具真实发票;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购买办公桌椅的问题,已既成事实,属违纪行为。
上述这些问题虽然有的已解决,有的已整改,但望奎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刘文辉,作为一把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别是公安局在购买办公桌椅过程中,违反集中采购规定擅自大量购买办公桌椅,已构成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违纪行为,刘文辉应负主要责任,根据绥化市纪委绥纪[2013]14号文件的规定,给予刘文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望奎县公安局政委高军,负有其他直接责任,根据望奎县纪委望纪[2013]22号文件的规定,给予高军党内警告处分;望奎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屈金武,全程参与了此次自行购买,在入账核销的票据上签了经手人,负有其他直接责任,根据望奎纪委望纪[2013]23号文件规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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