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 有序恢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13.03.2021  13:43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春节期间人员大规模流动巳结束,按照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关于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的函》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养老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复工复产,更好满足养老服务机构及老年人、家属服务需求,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于3月12日发布《关于全省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四川各市(州)民政局做好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有序恢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严格养老机构日常防控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为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通知》提到,要妥善安排在院老年人外出,对确有需要外出的老年人,按照“限时、定位、分批”原则,经养老机构批准后,佩戴口罩外出,老年人外出尽量由家属或工作人员陪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院需报备出院活动轨迹;恢复家属探视服务,养老机构设置探访区,家属应通过提前预约,在探访区探访老年人,并进行实名登记,探视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不得进入老年人生活区。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通知》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做好人员出示健康码、勤通风、戴口罩、测体温、定时消毒等各类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可恢复正常服务秩序;恢复运营前需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和安全检查,恢复运营后每日进行消杀毒管理,有全托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参照养老机构相关规定执行;老年食堂应引导老年人分时段就餐,严格执行餐饮企业防护措施、工具消毒等要求,对于有助餐刚需的老年人,务必保障力量做好上门送餐服务。

  同时,各地民政部门要持续严格养老机构日常防控及安全管理,《通知》强调,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流动监测措施,每月在所辖县(市、区)各选择1家养老机构,对入住老年人及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建立养老机构疫情监测月报机制,将结果定期报送相关部门。

  《通知》还提到,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定期对各类养老机构进行暗访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隐患,要指导养老机构立即开展落实整改,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及时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四川省民政厅将不定期对各地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并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徐梦帆)

编辑:李婷玉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