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18.01.2017 15:04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川经信办服务〔2017〕7号 |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6〕83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地产业实际,重点聚焦总集成总承包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增值服务和供应链管理等领域,积极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申报工作。 一、结合本次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我省省级示范遴选工作也同步进行。我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省级示范评审后,按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送工信部审查。 二、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发展服务型制造对于落实《中国制造2025》、引导企业寻找利润新增长点的重要意义。为鼓励我省制造企业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将在下一年度对每个被评选为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三、各市(州)可参考《通知》文件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川经信服务〔2016〕314号)要求,探索分类建立本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目录库,并于每季度末定期向我委反馈。 四、各市(州)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指导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申报材料(材料电子版可从: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5458423/content.html工信部网站下载),并于2017年2月24日前统一将申报汇总表、各类申报书和随附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委(生产性服务业处)。 联 系 人:唐明祥 联系方式:028-86262301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 |
附件下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8.01.2017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