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发展提质量 开拓创新显特色

02.03.2016  11:52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以“优秀”成绩通过省级示范院校项目验收

 

2015年1月14日,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公布了对2013年立项建设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项目验收结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接受验收的五所院校中,以“优秀”成绩获得通过,为三年的示范项目建设划下一个圆满的句号。

2005年以来,随着《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公布,国家更加强调高等职业教育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坚持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为此,教育部、财政部在2006年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国家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四川省亦于2010年启动了“四川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计划重点建设10所左右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于200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在“十二五”期间,学院确定了以建设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为抓手,全面促进学院综合办学实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发展思路。为此,学院于2010年、2012年、2013年三次向省教育厅、财政厅申报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凭着一种锲而不舍、永不言败的精神,在与全省众多高职院校激烈竞争中,终于脱颖而出,于2013年6月被批准立项。

学院示范校项目建设周期自2013年至2015年共三年,包括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和重点专业建设等7个子建设项目。截止2015年10月31日,全部440项建设任务实际完成458项;项目建设预算资金3550万元,实际使用3602.59万元,使用率101.48%。2016年1月13-14日,省教育厅、财政厅验收专家组对学院建设项目进行了项目验收。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副巡视员、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王红,省司法厅厅长陈明国、副厅长姚正奇,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周雪峰,德阳市副市长杨震等领导同志出席。浙江、湖南、宁夏、广东、云南、武汉等6所警官职业学院书记、院长也莅临观摩。专家组最后的现场验收结论指出,“学院建立了要素统一的管理体系,全面完成了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书所确定的建设任务及各项建设任务指标,总体达到了预期建设目标”,对学院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建设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司法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德阳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学院在三年示范建设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一是学院积极探索办学体制机制创新,牵头组建了金盾学院和安防职教联盟,成员达121家,合作单位接收顶岗实习学生达到7134人月,对学院设备投入总值713万元;学院培养合作单位员工达到65722人日,合作建成7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政行企校”协同育人格局基本形成。二是学院按照“立足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统、服务社会治理创新”的办学定位,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与行业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建立了“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有效推行了“订单培养”、“双证书”制度和以“访问学者’制度为牵引的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三是学院将职业精神塑造纳入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既传授知识,训练技能,又注重职业精神的培养,对学生实施正规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警务化管理,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相融合的育人机制逐渐形成。第三方调查数据显示,用人单位对学院毕业生个人素质评价较高;在毕业生个人能力评价中,对执行力评价最高。四是服务发展贡献突出。学院在法治建设助力依法治省、服务基层社区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藏区助力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被司法部确定为“司法部藏汉双语培训基地”。

三年示范建设是学院内涵建设加速前进的三年,对学院综合办学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是全方位的;它为学院的发展打下了更扎实的基础,积蓄了更大的能量;它给学院带来很大的美誉度和品牌效益,使走在同类院校前列的目标更具现实性和证明力。下一步学院将巩固升华示范建设成果,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三大发展战略”要求,在省司法厅与德阳市合作共建学院的框架下,坚持改革创新,主动融入德阳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厅市共建”、校企合作、依法治校,加强内涵建设,夯实办学基础,推动各项工作全面上台阶,努力打造全国一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