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械采〔2015〕68号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执行部分药品上网采购的通知
22.12.2015 11:21
本文来源: 药械采购与监管
各上网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2015年5月18日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述会议结论:“申报药品资质过期暂无法补交最新资料的,已确认药品信息的产品凡资质不合格暂不公布挂网,待完善资料后及时新增。”
现有14个2015年5月内已办理了确认手续,仅因资质材料不合格而未执行挂网的药品,目前已补充合格资质材料,执行上网采购。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12月21日
本文来源: 药械采购与监管
22.12.2015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