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械采〔2016〕56号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关于取消部分企业配送资格的通知

31.03.2016  18:06

各相关医疗机构: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注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公告(第8号)》(详见附件),依法注销1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其中达州市朝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七分公司、达州市朝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五分公司为我省高值耗材配送企业。

根据《高值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不良记录动态管理制度(试行)》(川药采联办〔2014〕25号)第九条第(一)款及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取消以上两家企业所有产品配送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接受其配送申请。上网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上述企业配送的产品。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8号文.pdf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