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拟撤回四川华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四川顶层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两单位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公告

15.04.2015  12:13

川建勘设科发〔2015〕203号


  四川华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数量达不到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我厅先后于2014年7月8日、2015年2月13日向该单位发出了《关于四川华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不符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责令限期整改的决定》(川建勘设科发〔2014〕350号)和《关于责令四川华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决定》(川建勘设科发〔2015〕94号),该单位2014年7月10日、2015年2月16日先后作了签收。2014年7月28日该单位提交了《申请书》,2015年3月26日提交了书面《整改情况汇报》。现业已超过规定的整改限期,截至本公告日,该单位注册人员数量仍达不到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四川顶层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其一级注册建筑师数量达不到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2015年1月12日,我厅发出了《关于四川顶层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不符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责令限期整改的决定》(川建勘设科发〔2015〕13号),同日在我厅网站发布此件。此后我厅多次电话通知该单位相关人员、要求其报告公司负责人,并责成该单位派员取件,该单位在知晓上述情况下一直未派员取件,我厅也未收到该单位的任何书面整改报告。经网上查实:规定期限至本公告日该单位注册人员数量仍达不到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厅拟撤回四川华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编号:A251008172)、四川顶层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编号:A251016252)。现予以公告,公告期7天,至2015年4月23日止。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厅提出书面申诉及澄清意见。公告期满后我厅将依法撤回资质。
  特此公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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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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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