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记者有偿删帖敲诈4年获利600万 同伙多为家人

05.04.2015  11:01

  四年间,一个冒牌记者自称某网站环保频道主任,伙同他人通过有偿删除其在网站自行发布的企业环境污染负面信息,非法获利600余万元。昨天,北京警方通报,成功破获2015年“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行动全国首起刑事案件,抓获陈某等犯罪嫌疑人4名。

  敲诈多家企业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北京警方接外地某冶炼公司实名举报称:今年1月,某网站环保频道曝光了该企业环境污染的负面信息,自称该网站环保频道主任的陈某要价30万元才能删除负面信息,涉嫌网络敲诈。

  接举报后,市公安局网安总队立即组织专门力量展开深入调查,发现陈某经营一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由其妻子徐某任法人代表,女婿臧某帮忙经营。该公司并无实际经营地,涉事企业的汇款均转入陈某和妻子徐某的名下账户。通过走访,警方还发现内蒙古、山东等地多家企业均反映曾被自称某网站“环保频道陈主任”以同样手段敲诈勒索。

  3月17日,在掌握大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男,45岁,山东省临沂市人)、徐某(女,48岁,山东省临沂市人)、臧某(男,27岁,山东省临沂市人)和蒋某(男,31岁,江苏省淮安市人)4人抓获归案。

  获利600余万元

  据陈某供述,他所经营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于2007年,员工基本由自己家人组成,办公场所就在家里。该公司与部分网站建立了广告代理合作关系。自2011年开始,他与蒋某先后撰写了60余家企业存在污染的负面信息,通过相关网站进行发布,后便以“某网环保频道主任”、“环保频道记者”身份间接联系涉事企业。当企业和陈某联系希望删除负面信息后,陈某就趁机实施敲诈勒索。

  四年间,陈某等人通过该手段非法获利600余万元。目前,陈某、臧某和徐某3名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蒋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有偿删帖可举报

  据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网络敲诈”主要是指以在互联网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负面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以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负面信息,既包括采编、集纳、发布、转载、删除负面信息,也包括置顶、下沉、稀释负面信息。在实践中,网络敲诈最常见的表现形式是“不给钱就发稿上帖”、“给钱就撤稿删帖”。

  有偿删帖则主要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删除、下沉、稀释网上信息的行为。如遇到此类情况,市民可以通过举报电话:12377,以及官网地址:http://www.12377.cn进行提交或者发送传真至010-55635034 进行举报。

  北京晨报记者 张静雅

(原标题:假记者4年敲诈600万)

编辑: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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