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 省内就医社保卡可异地结算

08.05.2014  11:58

  4月30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十二五”提出的社会保障卡逐步实现“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目标,为方便人民群众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和金融服务,今年我市将逐步更换社保卡,年底前将更换约200万张社保卡。10月1日起,有社保卡的市民可以体验职工医疗保险省内跨区域即时刷卡结算的便捷,不再需要“费用垫付”和“报销跑腿”。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在制作首批具有银行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并将逐步进行更换。预计今年底全市将更换约200万张社保卡。市民拿着社保卡可以查询和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同时,社保卡还具有普通银行借记卡的功能。今后,社保卡除了医保应用以外,还将逐步扩展到养老金领取、各类社会保险费缴纳等用途。另外,从10月1日起,医保费用可省内异地结算,即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医药费,不需先垫付其他费用后再到社保机构报销,而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如在成都某医院看病后,可直接用本人社保卡进行购买药物或支付自费部分。

  社保卡内资金是如何构成的呢?该负责人解释,社会保障卡含医保功能、社保功能。在职职工根据缴费金额进行划入,个人缴费百分之二全部划入,单位缴费45岁(含45岁)以上划入百分之一点五、45岁以下划入百分之一。普通门诊就医购药、住院费用自付部分可使用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