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成都全面实行"多证合一" 首期整合21证照

31.08.2017  09:34

9月1日起,成都全面实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多证合一”的新登记模式,比国务院规定的时限提前1个月。此项改革对降低市场主体创设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我市创业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政府部门简政放权和信息共享具有重大意义。

“多证合一”怎样办理?又适用于哪些企业?昨日,针对“多证合一”改革后企业关注的问题,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一一进行了解读。

21证合一 “一窗式”办理企业少跑路

“多证合一”到底合了哪些证?据成都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局长黄维新介绍,除了前期“五证合一”改革时已整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包括公安、房管等7个部门的16项登记、备案事项被纳入我市“多证合一”首期改革,实现“五证合一”基础上的21项证照整合。

在办理程序上,“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办理继续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各级政府确定的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的“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经登记部门审查合格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部门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

更为重要的是,成都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规定,市级各部门将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区域内、行业内的互认和应用,“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打通改革成果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登记信息共享 数据多跑腿

今后,企业相关登记信息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成都信用网”公示并进行归集。市级各相关部门通过四川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或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满足管理需要。对能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和应由行政机关调查核实的信息,相关部门不得要求企业重复提交材料,实现企业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共享使用” ,避免让企业重复登记、重复提交材料,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与此同时,在企业办理登记事项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各类涉企证照事项线上并联审批,优化线上、线下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办事环节,降低办事成本,实现“一网通办、一窗核发”。

宽进并不意味着监管的缺失。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区(市)县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将在精简事前审批后,大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依托四川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不断完善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

持续深化改革 积蓄发展动能

“就‘多证合一’改革而言,本次的‘二十一证整合’只是开始。”黄维新表示,为保障“多证合一”改革的顺利推进,成都市还将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目录体系和管理办法,建立全市统一标准的市场主体信息库,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政府数据资源体系,打破信息壁垒、打通信息孤岛。

下一步,市级机关各部门将根据改革发展需要,把更多符合条件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为企业减去更多负担,带来更大利好。另外,待四川省人民政府推开“多证合一”改革纳入事项最终确定后,不同部分也将纳入我市合并事项,以此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黄维新表示,以“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为原则,实现更大范围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更多动力。

成都商报记者 李彦琴

政策解读

1

推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是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抓手。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有利于降低市场主体创设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政府作用,构建“互联网+”环境下政府新型管理方式,提升政府行政服务效率,为企业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有利于解决目前仍然存在的各类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合不够等问题。

2

“多证合一”适用的市场主体类型有哪些?

答:“多证合一”改革既适用于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也包括在内。据统计,截至8月29日,成都市已颁发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593791户,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新版营业执照317286户。

3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中证照的整合标准和范围是什么?

答:“多证合一”国家层面只做了原则性规定,即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对于关系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涉企证照事项继续予以保留,并实行准入清单管理。同时,特定行业和特定所有制形式的许可审批事项暂不整合。

4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效力如何?

答:“多证合一”改革后,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全国通用的“身份证”,企业凭“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可以在政府机关、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办理相关业务。原需要凭被整合证照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予以认可和应用。

5

“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申请登记注册的提交材料规范和登记文书是否有变化?

答:“多证合一”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五证合一”登记相同。

6

已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是否还需要重新换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答:不需要重新换领,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同时,尚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请务必在2017年12月31日前,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换照手续;从2018年1月1日起,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