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9月网购投诉同比上涨38% 超8成与商品质量有关
全省1-9月网购投诉同比上涨38%,超8成与商品质量、合同、广告有关
本报讯(记者刘佳)“全网价格最低”、“史上最低价”、“销量第一”,爱网购的你是否被这些宣传词忽悠过?11月4日,省工商局举行网商座谈会,省工商局副局长杨跃提醒消费者,“双11”即将来临,目前网络促销活动中有四种乱象,请务必警惕网购陷阱。
座谈会上传出信息,今年1-9月,全省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网络购物投诉2284件,同比增长38%,争议金额达到800多万元。其中,商品质量问题1267件(占比55%),合同496件(占比22.5%),广告101件(占比4.5%),三项共占比近82%。杨跃指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主体准入把关不严和销售行为管理混乱,是造成这“三宗罪”增长的重要原因。
工商部门在监管中发现,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网商的名称管理不严格,对平台内网商资质审查和登记流于形式等问题比较突出,网商未按规定亮明身份,网商拍卖行为涉嫌主体资质违法的情况也存在。另外,网商对商品信息审查不力,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人为干扰信用评价结果,对商业欺诈处置不力等问题,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自工商部门的统计显示,每年“双11”网络促销活动中,四种乱象特别突出,一是部分经营者存在“先低价打折吸引消费者关注、后以无库存为由不予销售”等违规促销行为;二是“活动前先提价、后打折”等虚构价格、虚假打折、诱骗交易行为;三是部分经营者以促销、打折等名义借机销售“三无”产品、不合格商品等,或以出售的是特价促销商品为由拒绝维修、退货、换货或者为消费者的退货换货设置障碍等行为;四是一些经营者对可能发生的消费纠纷缺乏应急准备,网络商品销售与物流脱节,快递配送不能兑现按时送货承诺等行为。“‘双11’购物时,请消费者务必警惕网购陷阱。”杨跃表示,“双11”前后,省工商局将重点监测各种网络促销活动,发现问题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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