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11月开展工作评议 聚焦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15.05.2015  17:11






  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5月14日召开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评议工作情况通报会透露,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在今年11月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这将是省人大常委会近些年来开展的首次工作评议,对拓展人大监督空间、创新人大监督载体、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省等方面将具有积极意义。   此次工作评议的评议内容为省政府系统办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评议对象为省政府及15个省政府系统承办代表建议的主要部门和单位。届时,在听取报告和分组评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将对省政府、15个单位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分别进行书面满意度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人数未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的,被评单位将再次报告。5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已正式印发评议通知及评议方案。   在今年的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出建议1019件,其中政府类 916件,占总数的 90%。此次选择纳入评议的15个承办单位,仅主办的建议数(不含分办和协办)就有652件,占到了政府类建议的71.2%。2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建议交办各承办单位,要求一般建议应在5月10日前完成答复工作;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必须在8月10日前全面完成。截至5月11日,政府类建议916件 ,已答复657件,答复率为71.7%,其中代表已进行满意度反馈的132件。   会议要求,各承办单位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高度重视评议工作;把握要求,明确任务,扎实做好迎评工作;细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评议取得实效。各承办单位要再接再厉,把握好工作节奏,将建议办理工作与本职业务同步推进,严格按照办理建议各项要求,落实办理责任,突出办理重点,解决实际问题,注重与代表的良性互动,做好建议答复,并及时将答复上传网上系统,使建议办理工作过程真正成为政府部门汇民意、聚智慧、增共识,提高公共决策水平的过程。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朱新华通报了有关情况,并就评议的准备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肖萍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