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5月底前将集中开展"走基层 听意见"主题活动
本报讯(记者 周前进)记者4月28日从省委“走基层”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从现在起到5月底,我省将在全省集中开展“走基层、听意见”主题活动。
活动重点围绕落实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要求,按照城市“双报到”、农村“走基层”、灾区藏区“结对认亲”基本格局,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层级特点,分门别类开展听取意见活动。
活动重点解决聚焦“四风”听意见、坚持开门听意见、对象覆盖听意见三个问题。
聚焦“四风”听意见方面,要紧紧围绕找准“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真心诚意地征求基层和群众的意见,注重向信访、审计、监察等部门了解情况,注重运用巡视成果收集意见。特别是要坚持做到聚焦“四风”不散光,坚决防止用过去“走基层”代替现在“走基层”、用“办实事”代替查找“四风”问题、用工作生活上的一般意见代替执行政治纪律、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方面的意见。
坚持开门听意见方面,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真正沉下去,到基层一线、到群众中去开展蹲点调研、随机走访,面对面、心贴心地听真话、听实话。不能一窝蜂、追求轰动效应,不能走马观花、浮光掠影、简单应付。要防止用一般干部“走基层”代替领导干部“走基层”、用下级部门“走基层”代替上级部门“走基层”、用书面征求意见代替领导干部“走基层”面对面听取意见、用专门机构听意见代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上门听意见。
对象覆盖听意见方面,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包括离退休老同志、“两代表一委员”等意见建议;垂直和行业管理的部门要广泛听取和征求下属单位意见建议;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涉及民生职能部门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听取低收入家庭户、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体意见建议。
省委“走基层”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省级部门要结合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走基层、听意见”活动,重点听取下属单位、管理对象、行业系统和基层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做到第一、二批活动统筹、上下联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