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力争9月底前完成确权登记
本报讯 6月1日,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在邛崃市召开,会议对我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尤其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经验进行了交流,并对今后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绩斐然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呈现出专业大户初具规模,家庭农场不断涌现,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良好格局。截至2015年底,全省种养大户超过13万户;家庭农场23317个,培育省级示范场200个;经工商登记的农民合作社58266个,培育省级示范社1314个、全国示范社460个;规模以上龙头企业8703个。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面。我省率先于全国开展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进度位居全国前三,质量居全国第一。截至目前,已完成外业调绘指界、农户签字确认的面积7761.6万亩,占应确面积的77%。
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方面。目前10个试点县(市、区)基本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界定和股权量化,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成都市温江区作为国家试点单位,在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基础上,已启动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试点。
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上。按照土地“三权分置”要求,放活土地经营权,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逐步上升。截至2015年底,全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1619.9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7%,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其中单个经营主体流转面积30亩以上的,占流转总面积的65.9%。
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方面。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参与农村改革,大力推进农业农村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助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目前,我省已经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专项改革方案》、《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方案》、《关于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等4个专项改革方案,并配套了相关政策。
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会议指出,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为重点,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要培育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从创新组织形式、产业业态、运营机制、扶持方式等方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今年是我省基本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最后一年。我省共有耕地面积80万亩以上县(市、区)49个,其中还有30个县(市、区)确权登记工作尚未完成检查验收,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力争9月底前全省115个县(市、区)全部完成确权登记成果检查验收。
要稳步扩大集体资产改革试点,着力奠定农村产权制度基础。今年我省扩大了改革试点范围,继续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成都市温江区等10个首批试点县(市、区)全域推开;未开展试点的12个市(州)至少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要试点先行、由点及面、分类实施、分步展开。对于资源性资产,重点是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的改革,将其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成员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对于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台账,探索有效运行管护机制,避免集体资产流失浪费。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改革试点指导,要认真研究股份合作制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多形式注册登记问题,赋予其市场主体地位。目前,省人大已启动 《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
要通过搭建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加强工商资本监管,探索“三全分置”实现形式,加强土地流转服务指导等方式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流转,着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本报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