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前全省集中开展“走基层、听意见”主题活动

29.04.2014  12:50

  记者4月28日从省委“走基层”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 从现在起到5月底, 我省将在全省集中开展“走基层、 听意见”主题活动。

  活动重点围绕落实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 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要求, 按照城市“双报到”、 农村“走基层”、 灾区藏区“结对认亲”基本格局, 根据不同地区、 不同部门、 不同行业、 不同层级特点, 分门别类开展听取意见活动。

  活动重点解决聚焦“四风”听意见、 坚持开门听意见、 对象覆盖听意见三个问题。

  聚焦“四风”听意见方面, 要紧紧围绕找准“四风”突出问题、 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真心诚意地征求基层和群众的意见, 注重向信访、 审计、 监察等部门了解情况, 注重运用巡视成果收集意见。 特别是要坚持做到聚焦“四风”不散光, 坚决防止用过去“走基层”代替现在“走基层”、 用“办实事”代替查找“四风”问题、 用工作生活上的一般意见代替执行政治纪律、 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方面的意见。

  坚持开门听意见方面,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真正沉下去, 到基层一线、 到群众中去开展蹲点调研、 随机走访, 面对面、 心贴心地听真话、 听实话。 不能一窝蜂、 追求轰动效应, 不能走马观花、 浮光掠影、 简单应付。 要防止用一般干部“走基层”代替领导干部“走基层”、 用下级部门“走基层”代替上级部门“走基层”、 用书面征求意见代替领导干部“走基层”面对面听取意见、 用专门机构听意见代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上门听意见。

  对象覆盖听意见方面, 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包括离退休老同志、 两代表一委员”等意见建议; 垂直和行业管理的部门要广泛听取和征求下属单位意见建议;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 服务行业、 涉及民生职能部门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 乡镇(街道)、 村(社区)要听取低收入家庭户、 空巢老人、 留守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体意见建议。

  省委“走基层”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 省级部门要结合推动整改工作, 深入开展“走基层、 听意见”活动, 重点听取下属单位、 管理对象、 行业系统和基层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 做到第一、 二批活动统筹、 上下联动整改。 (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