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前全省集中开展“走基层、听意见”主题活动
记者4月28日从省委“走基层”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 从现在起到5月底, 我省将在全省集中开展“走基层、 听意见”主题活动。
活动重点围绕落实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 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要求, 按照城市“双报到”、 农村“走基层”、 灾区藏区“结对认亲”基本格局, 根据不同地区、 不同部门、 不同行业、 不同层级特点, 分门别类开展听取意见活动。
活动重点解决聚焦“四风”听意见、 坚持开门听意见、 对象覆盖听意见三个问题。
聚焦“四风”听意见方面, 要紧紧围绕找准“四风”突出问题、 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真心诚意地征求基层和群众的意见, 注重向信访、 审计、 监察等部门了解情况, 注重运用巡视成果收集意见。 特别是要坚持做到聚焦“四风”不散光, 坚决防止用过去“走基层”代替现在“走基层”、 用“办实事”代替查找“四风”问题、 用工作生活上的一般意见代替执行政治纪律、 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方面的意见。
坚持开门听意见方面,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真正沉下去, 到基层一线、 到群众中去开展蹲点调研、 随机走访, 面对面、 心贴心地听真话、 听实话。 不能一窝蜂、 追求轰动效应, 不能走马观花、 浮光掠影、 简单应付。 要防止用一般干部“走基层”代替领导干部“走基层”、 用下级部门“走基层”代替上级部门“走基层”、 用书面征求意见代替领导干部“走基层”面对面听取意见、 用专门机构听意见代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上门听意见。
对象覆盖听意见方面, 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包括离退休老同志、 “两代表一委员”等意见建议; 垂直和行业管理的部门要广泛听取和征求下属单位意见建议;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 服务行业、 涉及民生职能部门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 乡镇(街道)、 村(社区)要听取低收入家庭户、 空巢老人、 留守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体意见建议。
省委“走基层”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 省级部门要结合推动整改工作, 深入开展“走基层、 听意见”活动, 重点听取下属单位、 管理对象、 行业系统和基层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 做到第一、 二批活动统筹、 上下联动整改。 (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