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帮忙”留后代 9个月大婴儿状告生父索要抚养费

19.08.2015  14:07

  四川在线广元频道消息(彭孝林 杜军 记者 杨薇)男子没有生育能力,姐姐为给弟弟“续后”竟让自己的丈夫“帮忙”。孩子的到来却使弟弟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然而,孩子的抚养费到底该由谁负责?

  由于种种原因,此案一拖就是十四年。近日,广元苍溪法院五龙法庭通过多方努力,将这起已尘封十四年的案件顺利执结。

  丈夫没有生育能力

  姐夫“帮忙”续后

  2001年3月9日,苍溪法院五龙法庭受理了一起特别的案件。原告是个9月大的婴儿,被告则是婴儿的“姑父”和姑妈。

  而案件的起因则是一场荒唐的“续后”闹剧。

  一年前,张倩(化名)经人介绍与男子林海(化名)结婚。婚后张倩却发现,丈夫没有夫妻生活能力。为了让弟弟“续后”,林海的姐姐林青青(化名)竟然怂恿自己的丈夫邓候(化名)“帮忙”。张倩在与邓候发生关系后,怀孕并生下了儿子果果。

  婚姻生变

  9个月大婴儿“状告”生父

  然而,孩子的到来不仅没能修复张倩与林海感情上的裂痕,反而增加了两人摩擦争吵的频率。在夫妻感情持续恶化后,张倩带着才几个月大的果果回娘家与父母一起居住。

  丈夫不是孩子的亲爹,生父却是果果的姑父。谁来为孩子支付抚养费?经过慎重考虑,张倩以果果的名义起诉,请求判决邓候和林青青给付果果的抚养费。

  生父仅付7000元抚养费

  14年后终付清

  五龙法庭经审理后,于当年4月2日判决邓候支付果果抚养费32400元。后经五龙法庭多次执行,邓候一共仅支付了7000元。

  此后,由于未找到有可供执行财产,邓候又长期外出务工,加之十余年来张倩也从未提出恢复执行申请,法庭人员也是几经变动,该执行案件便一度搁置。

  2015年8月初,在时隔14年后,张倩再次到五龙法庭申请恢复执行。在认真查阅了当时的执行卷宗,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五龙法庭决定立即恢复执行程序。

  顶着三伏天的烈日高温,赵跃带着法庭干警,首先对邓候及其家庭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摸排调查。

  随后,法庭迅速通知邓候和张倩到场,组织双方协商,经对邓候做工作,同时告知其如拒不履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由邓候一次性支付5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

  邓候经四处筹集,当天即履行兑现。至此,一件经历十四年的执行案全部就此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