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对低收入群体发2016年2-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

19.06.2016  14:16

本报讯(记者 徐璨) 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提供的2016年2-4月份我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以下简称“SCPI”)的实际涨幅,日前,市发改委下发《关于对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决定启动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并按照相关要求,对我市低收入群体发放2016年2-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

根据《通知》,本次的补贴对象为今年5月份登记在册的成都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重点优抚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困境儿童、市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及孤儿;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2016年5月份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以及2016年3-4月份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市属地方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

在补贴标准方面,我市2016年2-4月份SCPI同比涨幅符合相关规定的第一档次补贴标准,本次价格临时补贴为每人每月55元。根据不同的人群,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重点优抚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困境儿童、失业人员、市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及孤儿,每人按3个月计发。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市属地方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每人按3-4月份实际领取国家助学金对应月份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