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审结国家赔偿案2708件 赔偿金额1.1亿

12.03.2015  17:39

  今天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210件,审结9882件。

  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1万件4.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6.7%和5.2%。其中被告人原为厅局级以上的99人,原为县处级的871人。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708件,决定赔偿金额1.1亿元。周强表示,对错案的发生,我们深感自责,要求各级法院深刻汲取教训。

  【报告摘录】

  要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严惩食品药品管理、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土地出让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

  【解读分析】查司法失范治“慵懒散奢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教授对《法制晚报》记者表示,去年老虎落入柙中、苍蝇扑落拍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的若干大要案鼓起了民众对于彻底铲除腐败的信心。2015年,检察机关应通过检察权更加积极、正当的行使,下大力气查办群众身边的犯罪。

  张建伟教授表示,司法失范,司法人员脱序,是司法劣质化的主因之一。因此,司法规范化是改良司法的迫切问题,要对司法失范现象进行大力查处,集中治理“慵懒散奢”,打造清明、公正的司法团队,重塑司法人员的公正品格。

  【报告摘录】

  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我们要敢于打破各种利益藩篱,勇于向自身开刀,动自己的“奶酪”,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

  【解读分析】关键是个别人是否肯牺牲利益

  中央纪委监察部特邀监察员任建明教授认为,这些年,司法机构的腐败固然有外部因素,比如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等,但与司法机关内部的体制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内部缺乏监督也有非常大的关系。

  这些都有待于从内部下决心改革。“敢啃硬骨头”,既指的是来自外部的不利因素,更多应指的是对内部多年来形成的各种各样利益格局的打破。司法改革涉及到相关人员是否愿意放弃自己的既得利益和既得权力,有可能成为改革阻力。

  比如,在推动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化改革过程中,如果按照专业化标准来衡量,可能有的领导干部级别就不会很高。这些都可能成为很现实的阻力。

  【报告摘录】

  配合中央有关部门继续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试点工作,并将试点扩大到其他省区市。

  【解读分析】试点应向地方干预严重地区扩充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教授表示,“推进法院人才物省级统管”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时就已提出,原因主要是为了防止基层法院和法官因为受到地方政府财政的控制和地方势力的干扰,而使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受到影响。

  莫纪宏说,前面的试点总体上还是有一定成效的,值得推广。下一步如果继续扩大试点,理论上应该向地方干扰比较严重、司法环境不是很好的地区扩充,将中西部的一些地区作为扩大试点的对象比较合适。

  【报告摘录】

  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决不允许对当事人诉求相互推诿,决不允许让群众为立案来回奔波。

  【解读分析】所有社会矛盾都应变成法律问题

  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原所长王公义表示,对于诉讼问题,法院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诉讼难的问题,一个是诉讼时效的问题。

  很多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的权利,公民到法院去立案,立不上案,人们没有办法对政府的侵权行为寻求救济;然后上访,而信访机构没有权力处理这些问题,又把问题转给政府,形成了连环套。

  他表示,应该把所有的社会矛盾和纠纷想办法变成法律问题,通过司法的途径来解决,这样社会才能安定,得到公正。就诉讼问题,法院必须做到所有的诉讼,老百姓来到法院起诉,必须立案,不管是什么问题,都应该立案。立案之后再分门别类,根据法律进行裁判。

  【报告摘录】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落实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

  【解读分析】首次将领导干扰办案记录制度化

  社科院法学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陈春龙表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工作,是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

  过去主要是党委领导干预,后来由于法院判案涉及到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也出现了公检法以外的领导干预办案的情况。一些地方,法院判决生效以后,由于涉及地方利税大户,还出现领导协调打招呼阻止法院执行的情况。

  报告中提到,落实防治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是第一次将领导干扰办案行为记录制度化。以前也有类似规定,但是由于没有制度化,办案法官都是“可记可不记”。

  陈春龙表示,制度化后,就明确硬性要求法官对于每一次领导干预办案都要详细记录,对此承担责任。“如果法官未将领导干预行为进行记录,就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要进行处分。

  上午追访

  “念斌案”写入报告念建兰:权力不应傲慢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报告中指出要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坚持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其中提到,福建高院依法审理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念斌无罪。

  上午,念斌姐姐念建兰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他们既是冤假错案真切的受害者,又是司法改革、平反纠错的得益者。

  念建兰认为,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将“念斌案”列入工作报告,还提出司改的一系列思路和举措,“看得清也切中要害。”念建兰说,要司改就要让权力有制衡不傲慢。

  念建兰说,冤假错案的发生和公安侦查人员的刑讯逼供有关,和虚假证据的制造有关。在以前,与冤假错案的制造相比,冤假错案的纠正实在太难。

  “八年奔波,终于将弟弟念斌从刀口下救回来,但是,当年制造假案的公安人员至今无人道歉,无人承担责任。我们还会努力。”念建兰认为,追责是防范冤假错案治本之道。

  本版文/两会人大报道组记者汪红梅双王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