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再审聂树斌案 近10年只审过一起争议刑案

09.06.2016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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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n.sinaimg.cn

  原标题:最高法再审聂树斌案 近10年只提审过一起有争议刑案  

  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和新华社同步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已于6日决定依法提审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最高法表示,同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意见,认为原审判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最高法将依法组成合议庭,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本案。再审审理情况将依法适时向社会公布。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就此采访了著名刑诉法专家陈卫东。他认为,由于聂案事实更加扑朔迷离,原审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充分,最高院才提审。

  内蒙古呼格的母亲尚爱云第一时间给聂树斌的母亲打去电话,鼓励她,“相信法律会给儿子一个公平”。

聂树斌生前照片

   聂树斌案有什么特殊性?

   事实更加的扑朔迷离

  近年来,呼格案,浙江叔侄案、陈满案等社会舆论关注度极高的案子最后得到纠正。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注意到,上述案子都是在当地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后得到改判。

  如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但再审并没有公开审理。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

  发生在2003年5月的张辉、张高平叔侄奸杀冤案于2013年3月26日,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公开宣判,认定原判定罪量刑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2016年2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

  而聂树斌案最高法指定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后,并未由山东高院再审,也没有在案发地河北高院再审,而是由最高法院“提审”。

  那么,聂案和其他案件有何不同呢?在专家看来,聂案更加复杂,尤其是王书金的出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认为,聂树斌案这么多年来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最高法院做出再审提审的决定,实际上回应社会的关切,相信它一定会有一个结论。

  “聂案的事实更加的扑朔迷离,到底是不是冤假错案(还不能说)。因为还出现了个王书金,已经经过了河北方面的审理,所以最高法亲自提审聂案是比较恰当的。”陈卫东称,相比其他案件,聂案社会影响更大,审理起来更难。 

    什么案件需最高法“提审”?

   发现确有错误的案子

  按照法律规定,提审有三种情形,分别是一审提审、死刑复核提审和再审提审。

  我国刑诉法第23条规定,上级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下级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法院审判的一审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陈卫东对“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表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法的职责主要是指导全国各级法院办案,所以一般性的案子他不会亲自去提审。”陈卫东分析,聂树斌案子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社会非常关切,为了保证这个案子公正的处理,所以最高法才做出提审决定。

  还有分析指出,聂树斌1995年被执行死刑至今已有20多年,案件情况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模糊,在事实认定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

   最高法提审的案件意味着什么?

   会不会改判还要根据案件本身情况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注意到,最高法公布将提审聂案后一度引起社会关注,不少人已经将最高法的提审等同于无罪判决。

  最高法表示,将依法组成合议庭,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本案。

  显然,最高法已经把此次提审上升到对法律、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高度,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本案”的立场和决心。   

  《检察日报》官方微信号刊文指出: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聂树斌案,正印证了这句名言。

  我们在为法治不断进步、正义终会实现感到欣慰的同时,也应该反思:如何进一步完善司法体制,让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如何才能让正义以最快的速度彰显,而不是姗姗来迟,让当事人奔走呼告十数年?

  陈卫东表示,提审就意味着正式进入了审判监督程序,“对于生效判决认为确实有错误所以才会提审,但究竟会不会改变原有的判决,还是要根据案本身审理的情况来决定。

   最高法提审过哪些案件?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注意到,早在2003年,最高法对曾经轰动全国的刘涌特大黑势力团伙案在二审判决后进行了“提审”。

  据了解,这是建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对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进行提审。

  刘涌原为辽宁省沈阳市嘉阳集团的董事长,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抢劫,非法经营,偷税,敲诈勒索,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妨害公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行贿罪。

  2002年4月17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指定管辖,一审判处刘涌等人死刑。2003年8月1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为由,终审改判刘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人民网报道,终审判决结果引起舆论大哗,人们通过各种方式表示对此案的质疑。判决书的内容也在法学界、司法界和民间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就在民间对刘涌一案的判决结果广泛质疑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就根据有关领导的批示决定提审该案,并于2003年9月中旬的时候向刘涌送达了提审决定。

  2003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经再审后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所犯其他各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司法实践中,虽然“提审”这一做法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执行中大多采取 “指定再审”,而极少使用“提审”。

  陈卫东也表示,自己印象里没有其他被最高法院“提审”过的刑理案件。

  “深读”记者通过网上搜索公开报道发现,近10年来最高法提审过的比较有影响的案件只有刘涌一案。

   呼格母亲致电聂母

   相信法律,会给儿子一个公平

  6月8日下午,内蒙古呼格母亲尚爱云给聂树斌母亲张焕枝打去电话,表示对聂树斌一案启动再审关注,同时在电话中鼓励张焕枝,请她“相信法律,最终会给他儿子一个公平的结果。

  尚爱云告诉“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他们通过新闻报道知道聂树斌一案启动再审后非常激动。她说:“最近几年司法改革确实进步了很多,让人们深切感受到了司法阳光的温暖。聂树斌案能够启动再审,可以看出司法改革进步了不少。

  尚爱云跟张焕枝通话时,张焕枝正在从山东省返回河北省老家途中,据尚爱云讲,聂树斌母亲非常激动,这么多年的煎熬终于迎来了案子启动再审,她相信法律会给儿子一个清白。     

  文/记者 温如军 李明德

  稿件统筹/杨京瑞

责任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