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男子被控杀人焚尸服刑23年 最高检提出抗诉

28.12.2015  09:31

  陈满(左一)和家人的最后一张合影。

  再审之前,陈满父亲陈元成在整理申诉材料。

  12月25日,德阳绵竹画家陈忆带着爱人,踏上前往海南海口的行程。陈忆不是去晒太阳,而是作为家属代表,去参加弟弟陈满的庭审。在陈忆行李箱里,有一套新衣服:衬衣、西裤和皮鞋。这是陈忆特意给弟弟陈满买的。“这次出庭可以不穿囚服,要他穿得周周正正的出庭。”陈忆说。1992年,23年前的12月25日,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一起杀人放火案,46岁物业管理人员钟作宽遇害。案发后,陈满被当地警方锁定为凶手,随即被羁押。后历经一、二审,1994年11月22日,陈满被判死缓。从1992年到现在,他已经失去自由23年。

  陈满被收监服刑后,他的家属却坚信,他没有杀人,是被冤枉的。于是,陈满父母陈元成、王众一夫妇和家人,开始了“儿子无罪”的申诉路。这一走,就是21年。这对老人的坚持和信念,引来法律界高度关注,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曾撰写长微博,将陈满案称为“活着的聂树斌案”。

  今年1月22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易延友教授和四川容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万琼,作为陈满案申诉代理人,在海口美兰监狱会见陈满。2月22日,他们向最高检察院递交了陈满冤案申诉状。

  2月16日,易延友教授收到最高检的“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最高检决定就陈满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015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一案进行再审。

  12月18日,年过八旬的陈元成老夫妇获悉,当天,浙江省高院向陈满辩护律师出具《出庭通知书》,明确再审开庭时间为12月29日14点,在海口市琼海区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