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彦平决定逮捕

09.09.2022  11:24

  总台央视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彦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此前报道

   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刘彦平被双开(长安街知事)

  9月1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刘彦平于今年3月12日官宣落马。通报指出,他政治上彻底蜕变、生活上极度腐化,参加了孙力军政治团伙。

  电视专题片《零容忍》曾披露,孙力军政治团伙的成员还包括司法部原部长傅政华,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等人。

  经查,刘彦平理想信念坍塌,党性原则丧失,背弃“两个维护”,毫无“四个意识”,政治上彻底蜕变,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换,投机攀附、操弄权术;

  肆意践踏法纪,滥用公安警卫权力,将其异化为捞取政治资本、谋私敛财的工具,造成恶劣影响;

  长期搞迷信活动;

  对抗组织审查。

  生活上极度腐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贪图吃喝享乐,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并收受球卡,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及医疗服务等活动安排,收受礼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严重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道德品行败坏,大搞权色、钱色交易;

  权力观极度扭曲,肆意滥用手中权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彦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彦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